花400元購買的新衣服,穿了不到一周衣服里襯就破了個大口子,這讓諸暨市大唐鎮的陳先生感到很糾結。他拿著衣服找到商家要求退貨,卻得到了“只能修不能退換”的答復。陳先生隨即向諸暨市消保委大唐分會投訴。最后在消保委的調解下,商家為消費者調換了一件新衣服。
除夕當天,陳先生在大唐鎮商城路“老人頭”服裝店花400元錢買了一件仿皮外衣,原本打算在春節期間穿的,沒想到從大年初一穿到初五,還不到一周他就發現這衣服里襯的手袖結合處竟然裂了個大口子,這著實讓陳先生十分糾結。“這衣服保暖性還是挺好的,也挺合身的,就是沒想到這么不耐穿。”于是,陳先生拿著衣服找到那家服裝店,但由于店主回老家過年還未開門營業。直到正月十二,陳先生又一次來到服裝店,要求退掉這件衣服,但遭到拒絕。
諸暨市消保委大唐分會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認真了解了情況,發現衣服里襯確實破了個大口子,但陳先生卻并不能提供購物發票,只是口頭上表述該衣服的購買時間。工作人員隨即和店主取得了聯系,店主只承諾幫助消費者拿到公司去修補,但是不能調換,并稱這是公司的統一規定。陳先生則認為,從購買到調解時間還在15天的包換期內,按規定服裝店應該給他換新的。
工作人員隨后表示,按規定商品15天內包換,盡管陳先生當初一時疏忽,沒有索取購物票據,但在與店主交流中可以得知,陳先生所說的購買日期應與實際日期相差不大,也就是說所買的衣服沒超過包換期,要求換新衣服是合理的要求。最后,在工作人員的耐心調解下,店主同意為陳先生調換一件新的衣服。
消保委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任何商品時一定要索取購物票據并保管好,一旦發現有質量等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避免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天天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