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新疆棉花目標價格補貼與質量掛鉤政策實施方案(2024—2025年)》及政策解讀。
該方案明確,質量補貼資金根據當年可用棉花目標價格補貼資金安排。為確保質量補貼按期兌付,當年參與質量補貼的籽棉交售截止時間為次年1月31日,皮棉入庫截止時間為次年3月15日。
達到“雙29B2”級及以上(纖維長度大于等于29mm,斷裂比強度大于等于29cN/tex,馬克隆值A級或B2級),長度整齊度指數大于等于82%的細絨棉,擬按0.35元/公斤進行質量補貼(根據當年棉花目標價格補貼資金到位情況,適時調整質量補貼標準)。
主要內容
(一)實施方式質量補貼依托公證檢驗數據,完善質量追溯系統,精準追溯優質棉花實際種植者,實現種植、采收、收購、加工、公證檢驗等信息的有效關聯,完成從皮棉公證檢驗結果到棉花實際種植者的精準追溯。質量追溯載體以唯一識別碼為主,塔城地區沙灣市、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縣、昌吉回族自治州瑪納斯縣,兵團第五、七、八、十二師,采用芯片和唯一識別碼追溯。
(二)實施范圍全疆植棉縣(市、區),兵團所有植棉師市。
(三)參與主體:1.棉花實際種植者。棉花實際種植者主要包括在“新疆棉花目標價格政策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錄入的基本農戶、植棉職工和農業生產經營單位。不再設置種植面積規模要求。為保障質量追溯基本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1)種植時,同一追溯地塊應為單一品種,按照《新疆棉花優質高產標準化生產指導方案(試行)》種植,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農用薄膜,做好農用薄膜的回收。
(2)采收時,應為成型的機采棉卷,具有質量追溯唯一識別碼或芯片。復采棉、落地棉不予補貼。
(3)售棉時,應交售至質量補貼公示的棉花加工企業,告知企業打印質量追溯卡。售棉現場組合參與質量補貼的,在品種相同且“一試五定”質量檢驗結果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可根據自愿原則,在信息平臺質量追溯模塊簽訂協議。鼓勵采收前根據棉花品種和質量狀況,以500畝為最小追溯單元組合參與質量補貼。
2.棉花加工企業。為保障棉花質量追溯率,應符合以下要求:
(1)上一年度誠信經營評價結果為A級或B級企業。誠信經營評價結果以發展改革部門公示結果為準。
(2)具備質量追溯軟硬件條件,懸掛“棉花目標價格補貼與質量掛鉤政策加工企業”牌匾或張貼公示結果、承諾書。
(3)建立質量追溯臺賬。按戶建立棉花實際種植者質量追溯電子或紙質臺賬,保證“一戶一檔”。
(四)申報公示質量補貼申報公示在信息平臺進行,與棉花目標價格政策申報公示同步完成。
1.棉花實際種植者。符合參與條件的棉花實際種植者,經申報即可參與質量補貼。
2.棉花加工企業。符合參與條件的棉花加工企業,經申報、審核、公示后,方可參與質量補貼。對申報公示結果有異議的,可于當年8月31日前向當地發展改革部門申訴。
(五)信息核實1.現場確認。棉花加工企業在加工質量追溯棉花前,應通知棉花實際種植者現場確認,在信息平臺質量追溯模塊填寫質量追溯加工現場確認表。2.信息查詢。棉花實際種植者可登錄信息平臺查詢個人優質棉信息,如有異議,可向縣級、師市市場監管部門申訴。
(六)補貼兌付質量補貼資金根據當年可用棉花目標價格補貼資金安排。為確保質量補貼按期兌付,當年參與質量補貼的籽棉交售截止時間為次年1月31日,皮棉入庫截止時間為次年3月15日。
達到“雙29B2”級及以上(纖維長度大于等于29mm,斷裂比強度大于等于29cN/tex,馬克隆值A級或B2級),長度整齊度指數大于等于82%的細絨棉,擬按0.35元/公斤進行質量補貼(根據當年棉花目標價格補貼資金到位情況,適時調整質量補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