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二胎時代的來臨,人們對童裝的消費需求也不斷提升。為進一步提高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的安全性,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強制性的國家標準gb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并將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這是目前我國發布的首項專對于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有業內人士指出,該標準的實施或致童裝行業迎來最殘酷的洗牌。
事實上,目前我國的童裝產品存在許多安全問題。中研普華研究員邱少梅表示,首先是甲醛含量超標問題,這主要是由于一些廠家在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了低成本的整理劑和助劑。而甲醛超標可能會引起呼吸道或者皮膚疾病甚至導致癌變。不僅如此,有些廠家還會使用禁用的染料,例如可分解芳香胺染料。這些染料被人體吸收會在體內擴散,并導致病變。且這些染料無色無味,不易察覺,也無法通過洗滌等方式減輕危害。
在童裝的裝飾品方面也存在著不小的安全隱患。邱少梅指出,繩帶過長,不符合國家標準,容易對嬰幼兒、兒童造成纏繞而無法及時解脫造成傷害。且童裝產品的阻燃性能低,容易在火災發生時對孩子造成燒傷傷害。
為全面規范嬰幼兒及兒童服裝的安全性能,標準在化學安全方面提出,增加6種增塑劑和鉛、鎘2種重金屬的限量要求。同時,在機械安全方面,還對兒童服裝的頭頸、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的繩帶作出了詳細規定,要求嬰幼兒及7歲以下兒童服裝頭頸部不允許有任何繩帶。除此以外,對紡織附件也規定,附件應具有一定的抗拉強力,且不應存在銳利尖端和邊緣。而在燃燒性能方面,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燃燒性能達到1級(正?扇夹裕┑囊。
標準還根據安全要求的不同,將兒童服裝安全技術類別分成了a、b、c三類。其中,a類為最佳,b類次之,c類則是基本要求。并要求嬰幼兒紡織產品需符合a類的要求,而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應至少符合b類要求,非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應至少符合c類要求。同時,要求嬰幼兒紡織產品應加注“嬰幼兒用品”,且兒童服裝在使用說明上還需標注其標準號以及安全類別。
隨著標準對服裝的染料、助劑類化工產品的試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環保要求也更加嚴格,同時對服裝化工企業的技術要求也更高。對此,邱少梅分析道,使用價格更高的環保材料對服裝生產企業而言意味著成本的上升,企業的利潤下降,這對于一些盈利困難的企業來說也就面臨著被淘汰的可能。
邱少梅還強調道,這在技術上也將對上游的服裝染料、助劑生產企業形成創新壓力,淘汰部分落后產能。對服裝生產企業將淘汰一批規模較小、盈利能力較差的企業。整體上將對行業格局產生調整。此外,對于出口型企業來說,這個規定更接近國際標準,是童裝行業參與國際競爭的一個進步。
數據顯示,我國的童裝產業集群產值年增長率遠高于成人服裝,可達25%-30%。而這一高速增長的市場也吸引了眾多來自于國內外各大奢侈品牌、運動品牌甚至網絡服裝品牌等競爭者,加劇了行業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