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在周二舉行的第二次上訴聽證會上,德國法院作出裁定,允許美國運動服裝制造商耐克在其部分褲子設計上使用三條紋元素。
此次聽證會涉及耐克與其競爭對手阿迪達斯之間的一場長期法律糾紛。這也就意味著阿迪達斯對耐克發起的商標侵權訴訟案只取得了一部分的勝訴。
此前,阿迪達斯于2022年對耐克提起商標侵權訴訟,指控其褲子設計上的條紋圖案侵犯了阿迪達斯的商標權。杜塞爾多夫地區法院隨后禁止耐克在五款褲子設計上使用兩條或三條條紋。
然而,在最新的裁決中,法院部分推翻了先前的判決,允許耐克在四款爭議款式上繼續使用條紋設計,而對另一款式的禁令則維持不變。
根據最新判決書顯示,涉及本案件的五條運動褲中,高等法院對其中四款的下級法院裁決進行了修改,認為其與阿迪達斯的三條杠標識有明顯區別,并駁回阿迪達斯的部分商標訴訟請求,但對一款維持原有判決,仍舊禁止其在德國地區銷售。
高等法院表示,已批準銷售的產品中有三款是兩條而非三條條紋,且飾有醒目的耐克 Logo,因此消費者不會將這些條紋設計與阿迪達斯的三條杠標識產生混淆,而第四款雖然是三條平行條紋,但因間隔較小,也不會使人聯想到阿迪達斯標識。
不過另一條仍被禁售的產品則被認為在設計上與三條杠標識十分相似,耐克 Logo也并不明顯,因此消費者或許不僅將其視為裝飾元素,還會被認為是具有指向性的品牌標識。
三條平行條紋作為阿迪達斯的標志性商標,在全球范圍內享有廣泛的知名度和保護。阿迪達斯一直致力于通過各種法律手段維護其商標的獨特性。然而,耐克在本案中成功爭取到了在部分產品上繼續使用類似條紋設計的權利。
耐克在此次上訴中的部分勝訴,可能對該公司在德國乃至全球市場的品牌形象和市場策略產生重要影響。同時,這一裁決也引發了關于商標保護范圍和行業競爭的進一步討論。耐克方面認為,條紋裝飾并不一定與特定品牌直接相關,因此其使用并不構成對阿迪達斯商標的侵權。
三條杠標志于1949年由阿迪達斯的創始人Adi Dassler首次在足球靴上注冊,后來品牌在2014年注冊了這一商標,阿迪達斯與三條杠顯然已經形成了極為緊密的綁定關系。早前多個研究機構指出,正是由于三條杠的標志,阿迪達斯的識別成本要遠低于競爭對手耐克的識別成本,其對阿迪達斯而言具有巨大的戰略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