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統計處公布2015年11月份的消費物價指數。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2015年11月份整體消費物價與2014年同月比較,上升2.4%,與2015年10月份相同。剔除所有香港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2015年11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膨率)亦為2.4%,較10月份(2.3%)稍高,主要是由于一項電力燃料費特別回扣的影響減退所致。
從細分指數分析,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2015年11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別為2.6%、2.5%及2.1%,而10月份的相應升幅則分別為2.6%、2.4%及2.0%。剔除所有香港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在2015年11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別為2.5%、2.5%及2.1%,在10月份的升幅則分別為2.5%、2.4%及2.0%。
在各類消費項目中,價格在2015年11月份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為外出用膳(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及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均上升4.0%),住屋(分別上升3.9%及3.6%),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分別上升3.7%及3.6%),雜項物品(分別上升1.0%及1.2%),雜項服務(分別上升1.0%及0.8%),電力、燃氣及水(分別上升0.8%及1.6%)和淤酒(分別上升0.7%及0.5%)。
另一方面,價格在2015年11月份錄得按年跌幅的類別為耐用物品(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中下跌5.2%及在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下跌4.8%)和衣服,鞋履(分別下跌1.7%及2.6%)。
至于交通方面,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2014年同期下跌0.3%,但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上升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