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舉辦的中國知識產權高峰趨勢論壇上,美國奧睿律師事務所上海代表處首席合伙人馬宇峰介紹了美國專利案件的發展趨勢。他表示,在美國,地區法院專利侵權案件數量目前低于每年5000件,不到中國的十分之一。案件數量整體比較穩定,穩中有降,但其中涉及到中國企業的比重有所增加。
美國摩根路易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朱韶斌介紹說,與中國企業關聯度較高的美國最高院TC Heartland案判決結果,影響美國地區法院案件受理的走向。該案從根本上影響專利案件可以何地提起。近幾年,大量企業或其總部聚集的東西海岸地區的專利訴訟案件量可能會增加,而德克薩斯州的數量會減少且可能面臨更多對訴訟地的挑戰。美國國內企業和中國企業美國分公司總部所在地的聯邦法院也將面臨專利訴訟案件增加的情形。這些區域包括加利福尼亞州北區和中區聯邦地區法院、新澤西州聯邦地區法院、伊利諾伊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馬薩諸塞州聯邦地區法院以及紐約州南區聯邦地區法院。
“中國企業在美國某地注冊分公司或設立總部時,除了考慮當地優惠稅收政策外,還要考慮該地的司法環境。中國企業應該避免在對被告尤其是外國公司有明顯不利傾向的法院(和陪審團)所在地注冊分公司或設立總部。”朱韶斌表示。
此外,專利訴訟成本也有更加昂貴的趨勢。TC Heartland案對美國地區法院案件受理的走向造成了影響,如今,就同一專利,專利權人需要在各個被告的注冊地或常規的固定營業場所所在地分別提起訴訟,在各地分別聘用律師,在各法院遞交的法律文書要符合當地的特殊要求并處理各地進程不同的訴訟,這大大增加了當事人的維權成本。
朱韶斌建議中國企業請求多區訴訟,這種方式令審判委員會把各個案件轉入到一個聯邦地區法院,審理各案件面臨的共同事實和法律問題。如果某個案子在多區訴訟階段結束前仍然沒有和解或撤訴,該案會被發回原法院,分別開庭審理。多區訴訟可能會為當事人節省訴訟費用,降低案件結果的不一致性。
馬宇峰也指出,企業應多關注典型案例,據此判斷美國專利案件發展趨勢。
他舉例說,原告WesternGeco公司針對海底勘探發明了地震勘探船側向導引技術并申請了一系列專利,該專利進入多個國家,但未在中國獲得授權。2007年,被告美國資源勘探設備制造商ION公司根據市場需求,生產出拖纜定位裝置,作為側向導引技術的關鍵零部件出售給境外公司。2009年,WesternGeco公司起訴ION公司專利侵權,并要求賠償損失。2012年,美國德克薩斯州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根據美國專利法規定,一審判決ION公司侵權成立;判定ION公司賠償WesternGeco1250萬美元合理許可費,以及9340萬美元境外公司銷售利潤損失。ION公司提出上訴。2015年,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維持了合理使用費賠償,但免除了被告ION公司9300萬美元的預期利潤損失賠償責任。2015年,中國公司宣布攻克了多纜探物的關鍵技術。這意味著,即便ION公司不出售涉嫌侵權的拖纜定位裝置,中國公司也能依靠自己的技術提供類似的海洋資源勘探服務。WesternGeco意識到其國際市場壟斷地位岌岌可危,自然不服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撤銷利潤損失賠償的判決,于2016年2月向美國最高法院提交調卷申請。2018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以7:2的比例裁定調卷重審結果,判決ION公司供應零部件的國內行為侵犯了WesternGeco的4件專利。根據規定,法院應該判給索賠人足以彌補所受侵害的賠償金,被告ION公司在賠償WesternGeco公司1230萬美元的合理許可費之外,還要補償侵權導致的海外利潤損失9340萬美元。此次裁定一反常態,顯著擴大專利侵權賠償金的范圍。
“這實際上是美國政府改變其專利保護立場的一種宣示,意在對過去的專利政策進行反思和重整,體現了對核心技術領域專利強化保護的決心。”馬宇峰表示,一旦WesternGeco判決適用直接侵權的界限被突破,中國很多企業所面臨的美國專利訴訟賠償額不會再像以前那么低,中國企業可能隨時面對高額賠償金的風險。
消息來源:中國貿易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