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涪陵區個體工商戶王某以化纖被冒充“鴨絨被”銷售,被消費者楊某投訴。經重慶市涪陵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馬武分會調解,商家全額退款,并按貨款3倍向消費者進行了賠償。
今年1月20日,涪陵區青羊鎮興元村村民楊某在同村個體工商戶王某處,以100元/床的價格購買了2床鴨絨被,回家后發現不像是鴨絨被,同時被子也沒有產品合格證,于是找到王某要求退款。王某自己也承認被子不是鴨絨做的,但不愿意退還全款。
楊某無奈之下投訴到涪陵區消委會馬武分會。馬武分會工作人員前往現場調查發現,王某銷售的是化纖材質的被子,而非宣稱的“鴨絨被”,涉嫌欺詐。
經調解,經銷商王某退還消費者購貨款200元,并按購貨款3倍增加賠償600元。楊某對此既感意外又非常滿意:“本來只想退回全部貨款,沒想到還能獲得3倍賠償,《消法》切切實實保護了我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