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南京檢驗檢疫局負責起草的《進出口紡織服裝檢驗規程 第1部分:梭織服裝》行業標準近期通過國家認監委審定。在審定會議上,標準審定委員會聽取了南京檢驗檢疫局標準起草人所作的說明,對提交會議審定的標準送審材料進行了認真討論、嚴格的審定。在審定過程中,標準審定委員會專家提出了很好的建議,標準起草人根據專家的建議,對標準稿進行多次修訂和完善。審定委員會經充分討論,一致通過該規程的審議,建議修改后,盡快上報國家認監委批準發布。
該標準規定了進出口梭織服裝實施檢驗的基本要求、技術步驟和程序性要求。適用于進出口梭織服裝的檢驗,是對進出口梭織服裝實施合格評定活動的技術性指南和規范性要求,使相關檢驗人員在進出口梭織服裝檢驗工作更加規范、科學合理。同時可以提高服裝檢驗監管的效率和有效性,體現檢驗檢疫機構執法的地位和性質,幫助提高服裝生產企業是產品質量第一責任人的意識。
《出口工業產品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檢驗檢疫機構按照不同的企業類別和產品風險等級分別采用特別監管、嚴密監管、一般監管、驗證監管、信用監管五種不同檢驗監管方式,分別對五種檢驗監管方式進行了定義,并根據產品風險及企業類別規定了相對應的檢驗監管方式。為適應進出口紡織服裝的檢驗要求,紡織標準專業委率先提出了新的進出口紡織產品標準體系,進出口紡織服裝檢驗規程是新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我國梭織服裝進出口量巨大,為規范新形勢下的進出口梭織服裝檢驗檢疫工作,制定了本標準。(亞洲紡織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