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家住福山區(qū)的孫先生在一家“蘋果”服飾專賣店,購得一款價值420元的“蘋果”牌休閑西裝,回到家里愛不釋手,但在仔細觀察后發(fā)現(xiàn),衣服標牌上是中文拼寫的“PingGuo”而非“Texwood”標志,這讓孫先生很是疑惑,懷疑自己買到了冒牌貨。
隨后,孫先生拿著這件衣服前去找商家理論時,店老板信誓旦旦地答復他說,這是正宗的“蘋果”牌服裝,標簽不同只是因為這款服裝是新品,“專門發(fā)往中國銷售的”。但內心仍懷疑是假貨的孫先生,要求商家換一件標簽為“Texwood”的衣服,商家以缺貨為由拒絕更換。
孫先生遂訴至福山工商分局消?,執(zhí)法人員查驗衣服后,認定衣服是假冒名牌的冒牌貨。在工商人員面前,店主承認此件上衣是假冒“蘋果”牌商標,并返還了孫先生420元的購物款。隨后執(zhí)法人員對該店依法進行檢查,并對該店做出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