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識產權侵權行為
全球紡織網(域名:www.ggjmjx.com)或網上輕紡城(域名:www.qfc.cn)用戶不得利用網站服務從事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包括:
(一)商標侵權行為
(二)著作權侵權行為
(三)專利侵權行為
花型版權侵權行為可歸在著作權侵權行為內。
二、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處理
根據《全球紡織網&網上輕紡城市場管理規范》的相關規定,全球紡織網&網上輕紡城將視侵權情節嚴重程度采取公示警告、限制發布商品/信息、限制采購商行為、商品下架、商品搜索降權、商鋪搜索降權、商鋪屏蔽、對交易賬戶進行強制措施、關閉商鋪等處理措施。如用戶侵權情節特別嚴重,全球紡織網&網上輕紡城保留直接查封帳號等處罰的權利,即永久禁止會員使用違規賬號登錄全球紡織網或網上輕紡城。如經全球紡織網&網上輕紡城排查認定,賬號實際控制人的其他全球紡織網或網上輕紡城賬號存在嚴重侵權行為,全球紡織網&網上輕紡城有權視情節嚴重程度對該賬號處以以上相關處罰。
(一)《全球紡織網&網上輕紡城市場管理規范》中與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相關的違規行為:
1、出售假冒商品
出售假冒商品,包含以下情形:
(1)供應商所出售的商品由供應商自認或經鑒定為假冒、盜版商品;
(2)經司法、行政機關認定供應商出售假冒、盜版商品。
2、不當使用他人權利
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是指用戶發生以下行為:
(1)供應商在所發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商鋪名、域名等中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等權利的;
(2)供應商出售商品涉嫌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權利的;
(3)供應商所發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采購商混淆、誤認或造成不正當競爭的;
(4)其他不正當使用他人權利的行為。
(二)《全球紡織網&網上輕紡城市場管理規范》中與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相關的會員違規行為糾正
1、出售假冒商品的,平臺對供應商所發布的假冒商品或信息進行刪除。
2、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平臺對會員所發布的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商品或信息進行刪除。
(三)《全球紡織網&網上輕紡城市場管理規范》中的與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相關的市場管理違規扣分
供應商多次或大量出售假冒、盜版商品(多次:售假次數≥3次,大量:商鋪中的假冒商品數≥50%或全店售假); 出售的假冒、盜版商品給采購商造成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害 | 一次性扣60分 |
供應商出售假冒、盜版商品數量較多的(10%≤商鋪中的假冒商品數<50%) | 一次性扣48分 |
不當使用他人權利,對他人造成重大財產或名譽損失的 | 一次性扣48分 |
供應商出售假冒、盜版商品但情節較輕的,每個商品扣3分(售假次數<3次,商鋪中的假冒商品數<10%且出售的假冒、盜版商品未給采購商造成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害) | 一次性扣3分 |
不當使用他人權利但情節較輕的 | 一次性扣3分 |
(四)《全球紡織網&網上輕紡城市場管理規范》中的市場管理違規扣分節點
1、供應商會員的市場管理扣分的處罰節點:
累積扣分 | 處 罰 |
12分 | 商鋪搜索降權10天 |
24分 | 商鋪屏蔽7天 |
36分 | 商鋪屏蔽15天 |
48分 | 商鋪屏蔽30天 |
60分 | 關閉商鋪、刪除賬號 |
2、采購商會員的市場管理扣分的處罰節點:
累積扣分 | 處 罰 |
12分 | 限制發布信息和/或采購商行為5天 |
24分 | 限制發布信息和/或采購商行為10天 |
36分 | 限制發布信息和/或采購商行為20天 |
48分 | 限制發布信息和/或采購商行為30天 |
60分 | 刪除賬號、關閉商鋪(如有) |
會員的市場管理違規扣分在每年的12月31日24時清零,重新開始計算(自然年度累計扣分達到60分被關閉商鋪和/或刪除賬號的除外)。
違規的具體處理詳見《全球紡織網&網上輕紡城市場管理規范》。
三、處理流程:
全球紡織網或網上輕紡城接到知識產權權利人認為其知識產權受到用戶侵害的通知后,有權及時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并將該通知轉送用戶。
用戶收到全球紡織網或網上輕紡城轉送的通知后,如認為未侵權,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全球紡織網或網上輕紡城提交不存在侵權行為的聲明并提交能夠支持其未侵權主張的初步證據材料(如相關司法判決、行政裁定文書、不侵權的對比材料、授權書、來自權利人的有效進貨證明等),用戶對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全球紡織網或網上輕紡城接到聲明后,將該聲明轉送發出通知的知識產權權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全球紡織網或網上輕紡城在轉送聲明到達知識產權權利人后15日內,未收到權利人已經投訴或者起訴通知的,將及時終止所采取的措施,并恢復用戶由于該知識產權侵權投訴被扣除的分值。
四、侵權行為通知的方式
(一)電話、傳真、短信
(二)郵箱
(三)QQ、微信、旺旺、紡織聊等聊天工具
(四)全球紡織網&網上輕紡城網站、APP等用戶投訴/用戶建議頁面、論壇等
(五)快遞、信件
(六)現場通知
(七)其他方式通知
五、侵權行為通知的要求
任何方式的通知必須為有效通知,包含以下內容:
(一)投訴方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和地址。
(二)要求處理的信息及足以準確定位侵權內容的相關網絡地址。
(三)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明材料。
(四)投訴方對通知的真實性負責的承諾。
六、附則
本規則最終解釋權歸浙江中國輕紡城網絡有限公司所有。浙江中國輕紡城網絡有限公司有權根據實際需要不時修訂本規則,并在網站首頁相應版塊公開征集意見,修訂后的規則公示至少7日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