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廣告法》,違規使用詞語將會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二十萬到一百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直接封店、吊銷營業執照。2016年9月1日《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實施,對互聯網廣告有相關限制,為了避免風險和不必要的損失,全球紡織網&網上輕紡城(以下稱“平臺”)對新《廣告法》中禁用詞進行了整理,以供平臺商鋪會員和用戶參考。
一、《廣告法》違禁詞語整理
新《廣告法》違禁詞語整理 | |
嚴禁使用極限用語 | 1、嚴禁使用國家級、世界級、最高級、第一、唯一、首個、首選、頂級、國家級產品、填補國內空白、獨家、首家、最新、最先進、第一品牌、金牌、名牌、優秀、頂級、獨家、全網銷量第一、全球首發、全國首家、全網首發、世界領先、頂級工藝、王牌、銷量冠軍、第一(NO1\Top1)、極致、永久、王牌、掌門人、領袖品牌、獨一無二、絕無僅有、史無前例、萬能等。 2、嚴禁使用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進、最大程度、最新技術、最先進科學、最佳、最大、最好、最大、最新科學、最新技術、最先進加工工藝、最時尚、最受歡迎、最先、等含義相同或近似的絕對化用語。 3、嚴禁使用絕對值、絕對、大牌、精確、超賺、領導品牌、領先上市、巨星、著名、奢侈、世界 全國X大品牌之一等無法考證的詞語。 4、嚴禁使用100%、國際品質、高檔、正品、國家級、世界級、最高級最佳等虛假或無法判斷真偽的夸張性表述詞語。 |
嚴禁時限不明用語 | 限時須有具體時限,所有特價須標明具體活動日期,嚴禁使用隨時結束、僅此一次、隨時漲價、馬上降價、最后一波等無法確定時限的詞語。 |
嚴禁虛假宣傳詞語 | 1、史無前例、前無古人、永久、萬能、祖傳、特效、無敵、純天然、100%、高檔、正品、真皮、超賺、精準。 2、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領袖品牌、世界領先、(遙遙)領先、領導者、締造者、創領品牌、領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門人、至尊、巔峰、奢侈、優秀、資深、領袖、之王、王者、冠軍。 |
嚴禁權威性詞語 | 1、嚴禁使用國家XXX領導人推薦、國家XX機關推薦、國家XX機關專供、特供等借國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稱進行宣傳的用語、 2、嚴禁使用質量免檢、無需國家質量檢測、免抽檢等宣稱質量無需檢測的用語 3、嚴禁使用人民幣圖樣(央行批準的除外) 4、嚴禁使用老字號、中國馳名商標、特供、專供等詞語。 |
嚴禁使用點擊XX詞語 | 嚴禁使用疑似欺騙消費者的詞語,例如“恭喜獲獎”“全民免單”“點擊有驚喜”“點擊獲取”“點擊試穿”“領取獎品”“非轉基因更安全”等文案元素。 |
嚴禁使用刺激消費詞語 | 嚴禁使用激發消費者搶購心理詞語,如“秒殺”“搶爆”“再不搶就沒了”“不會再便宜了”“錯過就沒機會了”“萬人瘋搶”“搶(買)瘋了”等詞語。 |
嚴禁使用迷信用語 | 帶來好運氣,增強第六感、化解小人、增加事業運、招財進寶、健康富貴、提升運氣、有助事業、護身、平衡正負能量、消除精神壓力、調和氣壓、逢兇化吉、時來運轉、萬事亨通、旺人、旺財、助吉避兇、轉富招福等。 |
其他 | 廣告法限制使用的其他詞語。 |
新增 | 永不褪色、限時搶購、限時折扣、限時清倉、限時瘋搶、限時促銷、限時特價、僅此一款、全球級、宇宙級、終極、頂尖、尖端、極好、極佳、絕佳、趁現在、一流、首次、首款、極品、永不、第一、no.1、first、best、number one、點擊轉身、點擊翻轉、行業之首、首創、代言、無副作用、零風險、穩賺、無效退款、無事故、無依賴、根治、秘方、保過、保收益、科學研究發現、代替、大麻 |
二、“廣告法及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新規定
(一)電子信息廣告發布,須經接收者同意:平臺不能隨意向客戶發送短信、郵件等方式發送廣告,如果發送當明示發送者的真實身份和聯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絕繼續接收的方式。
(二)簽訂廣告須遵守的規定: 收費廣告須簽訂合同,贈送廣告須在備注中明確填寫。
(三)互聯網廣告的特別規定:平臺上的彈窗廣告須確保一鍵關閉。
(四)互聯網違法廣告的制止責任:平臺在投放廣告時,要對廣告主動進行審查,如果發現違法違規事項,要立刻禁止并取消發布。
(五)避免虛假廣告:
(1)投放外部廣告時,一定要確認客戶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
(2)平臺在審查投放的廣告及發布的產品信息、公司庫信息、采購信息等,根據常識及查詢盡可能的避免虛假廣告,如打電話和客戶溝通完善補充確認信息、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相關信息、要求客戶上傳相關資質證書等方法。
(六)互聯網廣告的對醫療藥品的限制:信息審核時針對“與疾病治療相關”的詞語要進行相應的刪除或駁回,也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
(七)互聯網廣告的禁止性規定:
(1)平臺在簽合同時候,如果投放的是房地產的廣告,需要確保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1、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2、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3、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4、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
(2)平臺如果承接的廣告里有金融投資招商或服務等性質的廣告,應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1、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2、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3)平臺不得承接投放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等特殊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戒毒治療藥品、醫療器械、處方藥、煙草、食品的廣告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廣告。
(4)平臺投放的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1、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
2、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
3、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4、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
5、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6、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
7、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8、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
9、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10、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八)《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
(1)平臺發布的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使消費者能夠辨明其為廣告。付費搜索廣告應當與自然搜索結果明顯區分。
(2)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不得以欺騙方式誘使用戶點擊廣告內容。未經允許,不得在用戶發送的電子郵件中附加廣告或者廣告鏈接。
三、其他
平臺商鋪發布的商鋪及產品信息當然遵循《全球紡織網&網上輕紡城市場管理規范》和《全球紡織網&網上輕紡城商鋪開通流程及規則》。
禁用語句系平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總結得出,因漢語在不同語境中詞義的多樣性,禁用語本身無法窮盡,仍需在實踐中以相關法律、規則為依據,結合個案具體判斷。
本規則自公開之日起正式實施,最終解釋權歸浙江中國輕紡城網絡有限公司所有。浙江中國輕紡城網絡有限公司有權根據實際需要不時修訂本規則,并在網站首頁相應版塊公開征集意見,修訂后的規則公示至少7日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