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11月18日發布公告,決定考慮美國國內紡織與服裝業對中國的精梳純棉紗實施特別保障措施以限制其進口數量的請求。該委員會指出,美國國內相關產業所提申請包含應當予以考慮的要件并要求公眾提供評論意見。對中國精梳純棉紗實施特別進口數量限制的申請是由美國制造商貿易行動聯盟、美國紡織團體協會和全國紡織協會等組織于2004年10月27日提交的。
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是由美國商務部牽頭,由商務部、國務院、財政部、勞工部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聯合組成的政府聯合機構。
當接到美國國內相關產業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協議提交的特別保障措施申請后,該委員會將用15天時間考慮是否對所提申請予以考慮。一旦作出肯定性決定,接下來的便是30天的由各相關方提交評論意見的時間。此后,美國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將利用60天的時間作出已經或將會擾亂美國國內市場秩序以及是否要求同中國進行磋商的決定。同時,該委員會有權根據需要延長這一期限。如果不能在60天的期限內作出相關決定,則須在聯邦政府公告上公布推遲作出決定的具體時間。如果作出否定性裁決,也同樣須在聯邦政府公告上就相關理由予以公示。一旦認定從中國進口的紡織品服裝造成或將會造成美國國內市場的混亂,該委員會將會要求同中國政府進行磋商。磋商通常會在接到磋商請求后的30天內進行,并將在接到磋商請求后的90天內力求達成雙方均能接受的解決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