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發布《關于深化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提高產業工人經濟收入,培養更多大國工匠和各級工匠人才。《意見》提出,力爭到2035年,培養造就2000名左右大國工匠、1萬名左右省級工匠、5萬名左右市級工匠,以培養更多大國工匠和各級工匠人才為引領,帶動一流產業技術工人隊伍建設,為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撐。
《意見》強調,要提高產業工人經濟收入,堅持多勞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創新者多得,進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產業工人工資決定、合理增長及支付保障機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多措并舉推動企業建立健全基于崗位價值、能力素質、創新創造及業績貢獻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為重點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探索對大國工匠、高技能人才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和股權激勵等,并指導有條件的地區發布分職業及分技能等級的工資價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