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1折吸引過去了,但店內沒有1折商品。”昨日,李小姐向本報“天天315”欄目反映,近段時間逛禪城某大型商場服裝專柜時,看到其在墻上貼著“低至1折”的字樣,但多次到店發現店內出售的只有“2折”、“3折”衣服。“廣告牌很顯眼,但連續幾天都沒看到1折商品。”李小姐質疑商家虛標折扣吸引消費者。而且,專柜的提示在李小姐看來也有點“苛刻”,“比如不能試穿,有問題也不能拿回來退。”
根據李小姐反映的情況,記者昨日來到該服裝專柜現場了解情況。在折扣銷售區內,記者遠遠就看到品牌商家標出“低至1折”的字樣。但是,銷售區內只有“2折”和“3折”的服裝商品。記者咨詢售賣區工作人員,得到的答復是“沒有1折的,低至2折。”現場,有女士提出試穿一件掛在店內的單衣,但工作人員提醒特價商品“不設試穿”。原來,商家在服裝架上標明了“不設試穿,不設退換”的提示。但是,另一位客人梁小姐則表示,開售的第一天確實有出售“1折”服裝,但商品很搶手。對此,商場方面回應,感謝市民和媒體關注,會核實此事,并提醒工作人員做好優惠提示工作。
對于商家虛標低折扣的做法,佛山日報天天315公益律師團成員藺存寶分析,低折扣吸引市民到店,但到店后沒有這種優惠,這種情況下市民大多只能被動接受,商家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
市消委會:特價商品也要負責
商家標明“特價商品不予退換”的情況下,市民是否只能接受呢?市消委會提醒,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6條規定,“特價商品不予退換”屬霸王條款,銷售者不得以“特價商品不予退換”為由拒絕承擔質量“三包”責任。據此,如遭遇這種情況,消費者可撥打政府服務熱線12345或提供購物票據等相關憑證向商家所在地消委會尋求幫助。但是,如果是尺碼不合適等情況,則不屬于質量問題范疇,消費者需要更換碼數,最好的辦法還是與商家協商解決,同時提醒消費者在實體店購買衣服先試后買,理性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