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歐洲委員會計劃在今年下半年采納一項委員會法規,以限制消費品中8種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簡稱多環芳香烴,PAHs)的含量。這些消費品包括玩具、服裝、鞋履、手套、運動服、運動設備和家用器具等。
據悉,多環芳香烴分子中含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并環苯環結構的烴類化合物,并且不包含任何雜原子和取代基,是最早被認識的化學致癌物。
歐委會擬于新法規的第50條加入限制,適用于有橡膠或塑料部件的產品,而在正常或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情況下,該部件會直接及長時間接觸人類皮膚或口腔。根據法規草案,假如產品的橡膠或塑料部件含有上述多環芳香烴,其含量超過每千克1毫克,即部件重量的0.0001%,便不能把產品投放市場或向公眾提供。法規草案指出,新限制將適用于法規生效日期起計兩年后投放市場的所有相關產品。歐委會計劃使用REACH法規下的“快速”立法程序,在2013年下半年通過新法規,無須進行深入的風險評估。
對此,業內人士建議外貿公司、生產廠家和相關機構高度重視出口國在衛生、健康、環保等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嚴格控制自身產品質量,避免盲目生產造成巨大損失。同時,要重視原材料的選用和進料把關工作,加強供應商管理,嚴格落實合格供方制度,明確質量指標及保證條款,提高原材料質量;要制定嚴格的原材料驗收程序,加大檢測力度,保證原材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