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相秀氣的王軻萍戴著一副黑邊眼鏡出現在被告席上,在她旁邊,站著另一個叫張玉玲的女人。
案發前,王軻萍是一家國家銀行的個人金融部副主任;張玉玲是諸暨一家服裝企業的女老板,叱咤商海10余年,一度是紹興當地的風云人物。因涉嫌集資詐騙4.5億元,張玉玲被送上法庭受審。而王軻萍則利用手上資源,為張玉玲介紹了不少“客戶”,助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達6000多萬元。
兩個女人,今年都37歲。因為錢,她們走到了一起。
銀行金融部副主任一再說,自己是在做“好事”
2008年,受金融危機影響,張玉玲的服裝企業資金周轉出現困難,銀行貸款已無法滿足她的需求,于是,她想到了向朋友借錢。
但張玉玲的“借”可不是普通的借,她以3分、5分、7分甚至1毛的月息為誘餌,向他人借款。
2008年至2011年10月,張玉玲以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周轉資金、銀行轉貸、購買土地等為由,從許某、周某等64人處累計借款13億余元。至案發,張玉玲已歸還了8億多元,實際“圈錢”4.5億余元。
在這過程中,同歲的王軻萍助了張玉玲“一臂之力”。王軻萍當時是一家銀行的個人金融部副主任,她先后介紹了8名“客戶”給張玉玲。這些人,都是王軻萍的親戚朋友。
有銀行副主任做擔保,不到兩年時間,張玉玲便從這8個“客戶”處,借款共計6000萬元。
其中,2011年4月,王軻萍介紹黃某和傅某給張玉玲,張玉玲從兩人處借款500萬元,王軻萍從中得到好處費52萬元。
王軻萍不斷地表示:“我覺得張玉玲的企業規模那么大,這點資金周轉的小問題應該能夠解決,所以就介紹了親戚朋友借錢給她,我只是做好事而已!
然而,王軻萍口中的“好事”難逃犯罪的實質,紹興市人民檢察院認為,王軻萍應當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案于4月2日開庭,因案情重大,法院將擇日繼續審理。
銀行職員屢涉非法集資,紹興檢方發警示報告
2011年以來,紹興市檢察院共審查起訴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非法集資類刑事案件9件10人,其中銀行工作人員涉案3件4人。
“銀行工作人員涉入非法集資案件,呈現五個新特點,有的利用身份優勢,有的利用職務便利,都需引起重視!苯B興市檢察院工作人員說。
特點一:利用身份優勢騙取被害人信任實施非法集資。
銀行工作人員所具有的特殊身份,使被害人對其本人和其集資活動比較信任,特別是被害人中的相當一部分人是其銀行老客戶,他們在充分信任的基礎上同意為其提供資金。
特點二:利用業務知識偽造相關文件實施非法集資。
有的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自身對借貸、轉賬等業務流程的熟悉和經手相關業務工作的便利,通過偽造相關文件的方式實施非法集資。
特點三:利用職務便利幫助他人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者一般要為被害人提供銀行賬戶以收取資金,特別是當其編造幫企業銀行轉貸等理由時,需要偽造該企業負責人或企業的中轉賬戶,銀行工作人員則較易利用工作關系而偽造成功。
特點四:利用客戶資源充當資金掮客助推非法集資。
目前銀行信貸利率與民間融資利率存在價差,這產生了巨大的利益誘惑,而一線銀行工作人員容易獲得資金供需方的需求,其在資金供需方之間實際上充當了資金掮客的角色,并從中牟取利益。
特點五:利用低借高貸的方式介入非法集資。
還有的銀行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便利,向社會群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后,再以較之吸儲利息更高的利息向急需資金的人轉手放貸,從中牟取吸儲與放貸之間的利息差。
紹興檢察院相關人士稱,這份警示分析報告已經由省檢察院報送最高檢察院并轉送中央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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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東墻補西墻
銀行職員非法吸儲5000萬
無獨有偶,紹興警方剛剛破獲的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中,主角魏鑫(化名)同樣是銀行職員,短短3年時間里,他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5000多萬元。
出事前,魏鑫是一個有本事又講誠信的人。從農村基層銀行做起,一直到市區銀行工作,他的能力有目共睹。認識魏鑫的人都覺得,這位銀行職員整天和企業老板混在一起,接觸的人不是有錢,就是有權,他想賺點外快,那簡直易如反掌。
2009年,一位在上海承包建筑工程的朋友找到魏鑫,希望魏鑫幫忙,在短時間內籌集到200多萬元的資金,幫助他解決資金困難的燃眉之急。這位朋友許諾,這筆錢會在一個月后償還,到時會支付給魏鑫一筆高額利息。
魏鑫答應了,他找到一家企業的會計,許諾以月息2%的高額利息借款。因為對方的身份,這位會計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可到了還款時間,上海的那位朋友卻拿不出錢來。魏鑫急了,他又給另一家企業的會計打電話,以高息借了錢,還給了第一家企業的會計。就這樣,他過起了拆東墻補西墻的日子。
為了能借到錢,他開出的月息一路上漲,最高時甚至達到了一毛兩分。只是,高額的利息支付,讓漏洞越來越大,魏鑫很快身處巨大的債務漩渦之中。直到被捕,很多人也不敢相信,他會做出這樣的事。(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