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購買的名牌牛仔褲的面料“名不副實”,段先生將北京某商場告上法院,要求雙倍賠償。
記者上午獲悉,豐臺法院已受理這起消費爭議案。
據原告段先生說,2011年11月19日至20日,他在位于豐臺區的一家知名商場購買了11條某品牌牛仔褲。
該牛仔褲的標簽上標明,該牛仔褲面料的成分為75%棉和25%COOLMAX(注:系一種高級面料)。
2011年12月26日,段先生委托北京市紡織產品及染料助劑質量監督檢查站做出的檢驗報告表明,該牛仔褲的面料成分為棉和聚酯纖維。
段先生認為,該商場出售含有欺詐面料成分的牛仔褲,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該商場公司的行為已構成欺詐。
為此,段先生向豐臺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該商場返還其牛仔褲購買款5607.6元,并另外增加一倍賠償。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