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適用范圍及定義
第一條 本規則適用于平臺內所有評價信息管理
第二條 評價定義
(一) 交易評價:基于真實的交易,消費者可在訂單完成后,對訂單進行評價,包括“訂單評分”和“評價內容”。
(二) 訂單評分:消費者針對訂單商品質量、物流服務、服務態度給出的評分。
(三) 評價內容:包括“文字評論”、“圖片評論” 、“視頻評論”,消費者可對已完成訂單的商品或服務進行質量、物流以及服務態度給出真實評價。
第二章 評價原則及要求
第三條 評價原則
評價是消費者反映商品或服務真實情況的途徑,可謂其他消費者購買提供參考依據。消費者發布評價時,應當遵循合法、客觀、真實的基本原則,不得利用評價工具侵害相關合法權益。
第四條 評價時效
消費者可在訂單完成后的14天內對訂單進行評價。若消費者在訂單完成后的14天內未進行評價,系統將自動評價,默認好評。
第五條 評價內容要求
消費者及商戶發布的評價內容中不得出現違反法律法規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內容。
(二) 煽動民族仇恨或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內容。
(三)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內容。
(四)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
(五) 含有病毒或其他惡意扣費代碼的網頁或軟件的內容。
(六) 未經他人同意,使用第三人擁有著作權的作品或圖片經編輯后發布的內容。
(七) 以物質或金錢承諾等為條件鼓勵、引導消費者進行“好評”的營銷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好評返現、好評免單等。
(八) 其他涉嫌違法違規或侵犯平臺的內容。
第三章 評價投訴舉報
第六條 評價舉報
如果消費者違反本規則存在不合理評價行為,商家可向平臺發起舉報,平臺將根據
舉報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經平臺審核認定通過的,平臺有權屏蔽或刪除該評價。
第七條 支持舉報的場景
(一) 消費者以差評威脅商家,要求商家轉賬、發紅包,返優惠券等。
(二) 同行競爭者交易后故意給與差評。
(三) 評價內容包含如微信號、微博、二維碼、電話號碼等廣告信息。
(四) 簽收前評價商品質量相關的問題。
(五) 消費者評價商品非商家所售,例如買A評B。
(六) 評價內容含辱罵、低俗等有違公序良俗的內容。
(七) 使用符號、表情等湊次數或心靈雞湯、新聞小說等的內容。
第八條 舉報條件及時效
(一) 商戶可在消費者首次評價14天內,聯系平臺客服進行申訴,同時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經平臺審核后可刪除相關違反條例的評價。
(二) 對于同一評價內容,商戶僅可發起一次申訴,如證據不足無法判定為不合理評價的,平臺有權駁回該申訴,且不支持再次發起申訴。
第四章 附則
第九條 本規則于2024年9月20日首次生效。
第十條 簾想家有權對本規則進行不定期修訂并向商戶公示。
第十一條 簾想家商戶的相關行為,發生在本規則生效之日或修訂之日以前的,適用當時的規則。發生在本規則生效之日或修訂之日以后的,適用本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