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8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布印度尼西亞代表團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2022年4月25日,應印尼國內生產商申請,印度尼西亞保障措施委員會對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布印度尼西亞代表團通報,對進口合成纖維紗線和人造短纖維紗線(縫紉線除外)、織物以及窗簾(包括帷簾)、百葉窗、床帷及其他裝飾用織物制品啟動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復審調查,共涉及121個印尼稅號項下產品。其中,合成纖維紗線和人造短纖維紗線(縫紉線除外)涉及6個印尼稅號項下產品。窗簾(包括帷簾)、百葉窗、床帷及其他裝飾用織物制品涉及8個印尼稅號項下產品(2017版)。
2019年9月18日,印度尼西亞對進口織物啟動保障措施調查。2020年3月3日,印度尼西亞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2020年5月27日,印尼財政部決定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2年11月8日對進口織物征收保障措施稅,計征單位為印尼盾/米。2021年6月29日,印尼財政部將稅號5804項下織物保障措施稅的計征方式由印尼盾/米改為印尼盾/千克;同時,開始對馬來西亞和越南的進口涉案產品實施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