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流通領域箱包商品質量監管,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近日經省工商局授權,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第三季度在長春市區部分專業市場、商場等經營場所,對箱包開展了商品質量監測。共抽取樣品50個批次,抽檢商品不合格率為78%。
據悉,此次抽檢依據GB 20400-2006《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質限量》和產品明示執行標準,委托檢驗機構對箱包商品的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外觀質量、振蕩沖擊性能、縫合強度、配件、拉鏈耐用度、摩擦色牢度、產品標志等指標進行了檢測,共抽取樣品50個批次,其中11個批次合格,合格率為22%,39個批次不合格,抽檢商品不合格率為78%。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振蕩沖擊性能和縫合強度不合格,部分箱包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還有部分箱包標識。
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不合格商品經營者應依據公布的監測信息,停止銷售不合格商品。基層工商分局要對本轄區市場上銷售的不合格商品組織清查,并對不合格商品經營者依法進行處理。不合格產品名單已在長春市工商局網站公布,消費者可以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