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項簡化成衣檢驗手續研討會上,企業抱怨該法規已造成成本加重且費時間,該法規原先之目的在執行一段短時間,惟至今已實施6年。
該研討會系由越南中央經濟管理研究院(CIEM),與美國USAID援助計畫之內部成長治理(GIG)所共同舉辦。
越南工貿部正蒐集廠商之意見,以便草擬法令,修改并取代目前甲醛含量檢驗之暫行條例,惟廠商表示該草案仍保存煩雜的程序。
GIG計畫顧問Pham Thanh Binh在會中表示,工貿部于2009年發布Circular 32/2009/TT-BCT命令,提供暫行條例,以較可接受度之方法進行甲醛含量檢驗。
渠表示,該Circular 32命令訂定3種需檢驗之產品,包括小孩衣服、有直接接觸甲醛之成衣,及無直接接觸甲醛之成衣等。然而大部分之成衣與紡織品均需經過檢驗,除了少數出口之紡品外。
根據該命令,登記檢驗之手續太過複雜,包括10種文件,其中7個系屬強迫性者,如海關申報單、契約、提單、原產地證明、送貨單、商品照片或詳細描述文件等。很多企業表示甲醛含量系以實驗室檢驗結果為基礎作決定,因此該等文件太浪費時間且不需要,因大部分文件并未含有產品化學成分之資訊。
本(2015)年8月GIG調查顯示,甲醛含量之檢驗經常需要2天時間,某些案子則需5天,有些特別案件如技術紡品甚至需要15天。此外檢驗費系以樣品數量之多寡決定,每件樣品檢驗費自154萬越盾至350萬越盾。
越南Mai Son Co.公司進出口負責人Nguyen Cong Nghiem表示,假如Circular 32命令不立即修改,該公司將會衍生一筆龐大檢驗費,即使該公司在過去6年并未有任何產品未通過檢驗。
另根據一家位于隆安省為Nike運動鞋代工之廠商代表表示,該公司在品質與勞工已符合Nike之高漂準,然而當在進口材料製造鞋類模型時,該公司根據Circular 32命令之規定,每月仍需花費一筆4,000-5,000萬越盾之化學檢驗費。
另一家越南公司An Phuoc Co.代表Nguyen Ngoc Khiem表示,該等檢驗不但費錢,亦影響該公司生產流程,新命令之起草委員會預計將會節省檢驗時間,以避免對企業生產所造成之衝擊。
越南紡織與成衣協會(VITAS)副主席Dang Phuong Dung表示,有關當局需降低事先檢驗而增加事后檢驗。渠表示,該草案允許企業過去6個月內10次連續檢驗如未曾違規,可減少檢驗次數,然而,企業欲自此項規定獲益,則需事先登記。
渠表示,該草案尚無法解決處理進出口手續過程中所面臨之問題,特別是渠等仍需等待評估,并在海關通關前支付高額檢驗與儲存費用。
渠引述來自胡志明市新山一機場海關之資訊表示,自2009年Circular 32命令出爐以來,海關官員每年檢驗超過8,000個成衣甲醛含量通關案件,惟僅有6件不符合規定。很多企業表示未符合規定案件之比率從未超過1%,而每年卻仍需檢驗龐大之案件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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