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品條碼管理辦法》9月1日起施行
昨日,鄭州晚報記者從河南省質監局獲悉,為了規范商品條碼管理,促進商品條碼應用,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配合省政府法制辦,立足本地實際,借鑒先進經驗,完成了《河南省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的立項、調研、起草、論證、審查等工作。目前,該《辦法》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將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我省商品條碼存在使用不規范、印刷質量不高等問題
商品條碼是將表示商品信息的數字代碼轉換成由一組規則排列的平行線條構成的特殊符號,它是商品的“身份證”,也是商品流通于國際市場的“共同語言”。
然而,在《辦法》出臺前,我省商品條碼存在使用不規范、印刷質量不高、條碼在應用的廣度和深度方面差距較大;部分涉及人體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產品沒有標注商品條碼,不利于對這類產品的質量跟蹤與追溯,也不利于政府部門對這類產品的安全實施有效監管;企業對商品條碼功能的知曉度偏低,在現代物流、電子商務、供應管理領域的推廣應用亟待加強等問題。
食品、日用化學品、服裝、種子等產品必須使用商品條碼
據介紹,《辦法》的出臺,將解決這些問題。《辦法》規定,在河南省生產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 (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卷煙、藥品、醫療器械、兒童玩具、家用電器、日用化學品、陶瓷制品、服裝、紡織制成品、針織品、種子、農藥、化肥、獸藥、電線電纜、光纜、汽車零部件、家具、裝飾材料等產品必須使用商品條碼。
《辦法》同時規定,印刷企業應當具備規定的條件,且商品條碼的印刷質量應當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從而解決了商品條碼使用不規范、印刷質量不高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