紗線的混紡比影響織物的外觀風格與服用性能,也關系到產(chǎn)品的成本,所以混紡比應根據(jù)產(chǎn)品的用途與要求來確定。
滌/棉織物中滌、棉的混紡比以65:35為宜。雖隨著滌綸混紡比例的提高,燈芯絨面料織物的折皺回復性與耐磨性都顯著改善,但織物的吸濕性、透氣性逐漸變差,靜電效應也增大。但如是外衣織物要求挺括,可以增加滌綸的比例,內(nèi)衣織物應穿著舒適,可用低比例的滌棉混紡。
中長纖維混紡的滌/粘織物,常采用滌、粘65:35的混紡比例。如粘膠含量超過50%,產(chǎn)品的折皺回復性和形態(tài)穩(wěn)定性就要變差。如能在滌粘混紡織物中再混用15%左右的錦綸,織物將會更加耐磨。
中長滌/腈織物有較好的毛型感,但靜電現(xiàn)象比較嚴重,隨著腈綸含量的增多,織物的強力、伸度、斷裂功、耐磨等性能都會逐漸下降,當超過65%時,則降低得更為顯著,所以常用的滌、腈混紡比例為50:50,也有用60:4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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