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環保法》將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實施至今已經近兩年,國內印染企業執行情況如何?該標準與發達國家相比是嚴還是寬?
業內專家表示:“國內的印染廢水排放標準已經基本追平甚至超過發達國家標準,日本的國家標準是COD120mg/L,而我國的紡織染整新建企業標準是一級標準COD100mg/L,環境敏感區域限值60mg/L,歐盟一般地區和敏感地區都只是125mg/L,美國洗毛廢水排放標準是140mg/L,整理廢水標準是160mg/L。在總鉻排放標準上,日本是20mg/L,德國是0.5mg/L,歐盟沒有具體限制,而我們國家的紡織染整工業現有企業排放標準是0.5mg/L。所以說,國內的印染廢水排放標準已經追平發達國家,甚至比部分發達國家更嚴苛,而我們只是發展中國家。”
“該標準相對國內印染實際情況是非常嚴苛的,但是從執行近兩年的情況看,國內先進印染企業已經完全達標,有的甚至做到了間接排放COD為150mg/L。但是廣大印染企業壓力非常重,因為之前要求是500mg/L。但是江蘇、浙江等印染發達地區,已經基本全面執行新標準,對于不達標的采取強制措施。例如浙江蕭山印染企業的排污系統按要求已經全面升級。通過檢測和排查,確定停產整治63家企業,目前已經關停12家。”業內專家表示,“如此大跨度的嚴苛標準,國內印染企業能達標,是付出了很大代價的,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