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廣州質量技術監督局于2008年第二季度對涉及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家具等產品(不包括食品、化妝品)質量進行質量監督抽查。其中廣州健士嬰童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8115C型號T恤衫被檢出禁用偶氮染料。于檢驗報告接收次日,公司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嚴查原因。
調查結果為:屬原材料(布料)供應商的布料,在印花加工廠印花加工過程中使用了禁用偶氮染料所致。
公司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及時作出更換和加強了布料/印花供應商,已全面召回質量不符合產品,并作封存;
于7月24日提交質量不合格產品至廣州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罰沒處理,集中銷毀;
同時,要求日后生產前采用成品型布料送“國家紡織品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州)”檢驗,及時判定主輔料的合格程度,完全合格方才上市。
已主動與國家紡織品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州)/廣州市纖維產品檢測院簽訂“年度委托檢驗”,保證產品生產質量保證系統——采購進料、制程、出貨檢驗等環節合格。
廣州健士嬰童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嬰適康”童裝于2008年7月3日再次送“國家紡織品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州)”檢驗禁用偶氮染料合格(報告編號——NO:8401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