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伊拉克內閣秘書處批準了一份旨在保護國內生產商的額外進口稅清單:
1.對從所有國家和制造商進口到伊拉克的“環氧樹脂和現代染料”征收 65% 的額外關稅,為期四年,無減免,并在征收額外關稅的同時監測當地市場。
2.對從所有國家和制造商進口到伊拉克的用于洗滌彩色、黑色和深色衣服的洗衣粉征收 65% 的額外關稅,為期四年,無減免,并在此期間監測當地市場。
3.對從所有國家和制造商進口到伊拉克的地板和衣物清新劑、織物柔軟劑、液體和凝膠征收 65% 的額外關稅,為期四年,無減免,并在此期間監測當地市場。
4.對從所有國家和制造商進口到伊拉克的地板清潔劑和洗潔精征收 65% 的額外關稅,為期四年,無減免,并在此期間監測當地市場。
5.對從所有國家和制造商進口到伊拉克的卷煙征收 100% 的額外關稅,為期四年,無減免,并在此期間監測當地市場。
6.對從所有國家和制造商進口到伊拉克的以箱子、盤子、印刷或未印刷隔板的形態的瓦楞紙板或普通紙板征收 100% 的額外關稅,為期四年,無減免,并監測當地市場。
7.對從所有國家和制造商進口到伊拉克的酒精飲料征收 200% 的額外關稅,為期四年,無減免,并在此期間監測當地市場。
8.對從所有國家和制造商進口到伊拉克的塑料管道及其配件PPR & PPRC征收20%的額外關稅,為期四年,無減免,并監測當地市場。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120日后施行。
內閣秘書處單獨提到對從所有國家和制造商進口到伊拉克的鍍鋅和非鍍鋅金屬管征收15%的額外關稅,為期四年,無減免,并監測當地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