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印染行業規范條件(2017版)》企業名單(第五批)
序號 | 企業名稱 | 所在地 |
1 | 海安啟弘紡織科技有限公司 | 江蘇省 |
2 | 浙江盛泰服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3 | 浙江彩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4 | 萊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5 | 浙江滬江線業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6 | 福建宇邦紡織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 |
7 | 福建德運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 |
8 | 石獅市港溢染整織造有限公司 | 福建省 |
9 | 石獅豪寶染織有限公司 | 福建省 |
10 | 晉江市龍興隆染織實業有限公司 | 福建省 |
11 | 晉江萬興隆染織實業有限公司 | 福建省 |
12 | 福建華錦實業有限公司 | 福建省 |
13 | 山東恒泰紡織有限公司 | 山東省 |
14 | 湖南華升紡織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15 | 汕頭市鼎泰豐實業有限公司 | 廣東省 |
16 | 韶關市北紡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廣東省 |
17 | 重慶三五三三印染服裝總廠有限公司 | 重慶市 |
18 | 陜西興洲紡織科技有限公司 | 陜西省 |
19 | 寧波康賽妮新纖維科技有限公司 | 寧波市 |
20 | 寧波海達針織印染有限公司 | 寧波市 |
21 | 浙江銀河印染有限公司 | 寧波市 |
之前公布的54家符合《印染行業規范條件(2017版)》企業名單(第一到第四批)
序號 | 企業名稱 | 所在地 | 批次 |
1 | 吳江市平望漂染廠有限公司 | 江蘇省 | 第四批 |
2 | 蘇州新民印染有限公司 | 江蘇省 | 第四批 |
3 | 常州旭榮針織印染有限公司 | 江蘇省 | 第四批 |
4 | 浙江屹男印染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第四批 |
5 | 浙江灝宇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第四批 |
6 | 嘉興新橋絲綢染整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第四批 |
7 | 福建省新宏港紡織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 | 第四批 |
8 | 通億(泉州)輕工有限公司 | 福建省 | 第四批 |
9 | 泉州市六源印染織造有限公司 | 福建省 | 第四批 |
10 | 高青如意紡織有限公司 | 山東省 | 第四批 |
11 | 廣東德潤紡織有限公司 | 廣東省 | 第四批 |
12 | 青島鳳凰東翔印染有限公司 | 青島市 | 第四批 |
1 | 山西彩佳印染有限公司 | 山西省 | 第三批 |
2 | 浙江寶紡印染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第三批 |
3 | 浙江三元紡織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第三批 |
4 | 浙江富潤印染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第三批 |
5 | 浙江同輝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第三批 |
6 | 浙江樂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第三批 |
7 | 宏達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第三批 |
8 | 杭州航民達美染整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第三批 |
9 | 杭州航民美時達印染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第三批 |
10 | 福建省向興紡織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 | 第三批 |
11 | 福建東龍針紡有限公司 | 福建省 | 第三批 |
12 | 福建福田紡織印染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 | 第三批 |
13 | 愉悅家紡有限公司 | 山東省 | 第三批 |
14 | 山東圣豪家紡有限公司 | 山東省 | 第三批 |
15 | 英德市極豐染織有限公司 | 廣東省 | 第三批 |
16 | 廣州市東海鵬染整織造有限公司 | 廣東省 | 第三批 |
17 | 中山國泰染整有限公司 | 廣東省 | 第三批 |
18 | 廣東前進牛仔布有限公司 | 廣東省 | 第三批 |
19 | 遂寧市新綠洲印染有限公司 | 四川省 | 第三批 |
20 | 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 | 四川省 | 第三批 |
21 | 盛虹集團有限公司 | 江蘇省 | 第二批 |
22 | 嘉興市嘉盛印染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第二批 |
23 | 嘉興市天倫納米染整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第二批 |
24 | 新天地紡織印染(嘉興)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第二批 |
25 | 臺華高新染整(嘉興)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第二批 |
26 | 浙江嘉名染整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第二批 |
27 | 浙江迎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第二批 |
28 | 蕪湖富春染織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 | 第二批 |
29 | 福建省宏港紡織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 | 第二批 |
30 | 晉江市維盛織造漂染有限公司 | 福建省 | 第二批 |
31 | 華紡股份有限公司 | 山東省 | 第二批 |
32 | 山東濱州亞光毛巾有限公司 | 山東省 | 第二批 |
33 | 魯豐織染有限公司 | 山東省 | 第二批 |
34 | 廣東溢達紡織有限公司 | 廣東省 | 第二批 |
35 | 四川意龍科紡集團有限公司 | 四川省 | 第二批 |
36 | 綿陽佳聯印染有限責任公司 | 四川省 | 第二批 |
37 | 上海嘉麟杰紡織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第一批 |
38 | 浙江盛發紡織印染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第一批 |
39 | 山東如意數碼科技印染有限公司 | 山東省 | 第一批 |
40 | 山東如意毛紡服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山東省 | 第一批 |
41 | 東莞德永佳紡織制衣有限公司 | 廣東省 | 第一批 |
42 | 綿陽佳禧印染有限責任公司 | 四川省 | 第一批 |
附:印染行業規范條件(2017版)
為促進印染行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規范印染行業生產經營和投資行為,推進節能減排清潔生產,引導印染行業向技術密集、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產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制定本規范條件。
一、企業布局
(一)印染企業建設地點應當符合國家產業規劃和產業政策,符合本地區主體功能區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生態環境規劃要求。七大重點流域干流沿岸,要嚴格控制印染項目環境風險,合理布局生產裝置。
(二)在國務院、國家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人民政府規定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保護區和主要河流兩岸邊界外規定范圍內不得新建印染項目。已在上述區域內投產運營的印染生產企業要根據區域規劃和保護生態環境的需要,依法通過關閉、搬遷、轉產等方式退出。
(三)缺水或水質較差地區原則上不得新建印染項目。水源相對充足地區新建印染項目,地方政府相關部門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在工業園區內集中建設,實行集中供熱和污染物的集中處理。環境質量不達標區域的建設項目,要在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的基礎上,實施水污染物區域削減方案。工業園區外企業要逐步搬遷入園。
二、工藝與裝備
(一)印染企業要采用技術先進、節能環保的設備,主要工藝參數實現在線檢測和自動控制。新建或改擴建印染生產線總體水平要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鼓勵采用染化料自動配液輸送系統。禁止使用國家明確規定的淘汰類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禁止使用達不到節能環保要求的二手設備。棉、化纖及混紡機織物印染項目設計建設要執行《印染工廠設計規范》(GB50426)。
(二)連續式水洗裝置要密封性好,并配有逆流、高效漂洗及熱能回收裝置。間歇式染色設備浴比應滿足1:8以下工藝要求。熱定形、涂層等工序揮發性有機物(VOCs)廢氣應收集處理,鼓勵采用溶劑回收和余熱回收裝置。
三、質量與管理
(一)印染企業要開發生產低消耗、低污染綠色產品,鼓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開發具有知識產權、高附加值的紡織產品。產品質量要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要求,產品合格率達到95%以上。
(二)印染企業應實行三級用能、用水計量管理,設置專門機構或人員對能源、取水、排污情況進行監督,并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和數據統計系統。
(三)印染企業要健全企業管理制度,鼓勵企業進行質量、環境以及職業健康等管理體系認證,支持企業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企業管理效率和水平。企業要加強生產現場管理,車間要求干凈整潔。
(四)印染企業要規范化學品存儲和使用,危險化學品應嚴格遵循《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要求,加強對從業人員化學品使用的崗位技能培訓。企業應建立化學品綠色供應鏈管控體系,避免使用對消費者、環境等有害的化學物質。
四、資源消耗
(一)印染企業單位產品能耗和新鮮水取水量要達到規定要求。
印染加工綜合能耗及新鮮水取水量
分類 | 綜合能耗 | 新鮮水取水量 |
棉、麻、化纖及混紡機織物 | ≤30公斤標煤/百米 | ≤1.6噸水/百米 |
紗線、針織物 | ≤1.1噸標煤/噸 | ≤90噸水/噸 |
真絲綢機織物(含練白) | ≤36公斤標煤/百米 | ≤2.2噸水/百米 |
精梳毛織物 | ≤150公斤標煤/百米 | ≤15噸水/百米 |
注:1.機織物標準品為布幅寬度152cm、布重10-14kg/100m的棉染色合格產品,真絲綢機織物標準品為布幅寬度114cm、布重6-8kg/100m的染色合格產品,當產品不同時,可按標準進行換算。
2.針織或紗線標準品為棉淺色染色產品,當產品不同時,可參照《針織印染產品取水計算辦法及單耗基本定額》(FZ/T01105)進行換算。
3.精梳毛織物印染加工指從毛條經過條染復精梳、紡紗、織布、染整、成品入庫等工序加工成合格毛織品精梳織物的全過程。粗梳毛織物單位產品能耗按精梳毛織物的1.3倍折算,新鮮水取水量按精梳毛織物的1.15倍折算。毛針織絨線、手編絨線單位產品能耗按紗線、針織物的1.3倍折算,新鮮水取水量按紗線、針織物的1.3倍折算。
五、環境保護與資源綜合利用
(一)印染企業環保設施要按照《紡織工業企業環保設計規范》(GB50425)的要求進行設計和建設,執行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三同時”制度。印染廢水應自行處理或接入集中廢水處理設施,并加強廢水處理及運行中的水質分析和監控,廢水排放實行在線監控,實現穩定達標排放。采用高效節能的固體廢棄物處理工藝,實現固體廢棄物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置。依法辦理排污許可證,并嚴格按證排放污染物。
(二)印染企業要按照環境友好和資源綜合利用的原則,選擇采用可生物降解(或易回收)漿料的坯布。使用生態環保型、高上染率染料和高性能助劑。完善冷卻水、冷凝水及余熱回收裝置。絲光工藝配備淡堿回收裝置。企業水重復利用率達到40%以上。
(三)印染企業要采用清潔生產技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從生產的源頭控制污染物產生量。印染企業要依法定期實施清潔生產審核,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能源審計,不斷提高企業清潔生產水平。
六、安全生產與社會責任
(一)印染企業要按照《紡織工業企業安全管理規范》(AQ7002)和《紡織工業企業職業安全衛生設計規范》(GB50477)要求,建設安全生產設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確保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二)鼓勵印染企業按照《紡織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CSC9000-T)的要求,履行社會責任。鼓勵企業開展化學品和環境信息公開。企業在生產運營過程中嚴格按照《紡織工業企業安全管理規范》要求,規范安全生產工作。
七、監督管理
(一)工業和信息化、國土資源、環境保護、住房和城鄉建設、安全監管等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印染企業的監督檢查,對于違反規定的,有關部門要責令其及時改正,并依法嚴肅處理。
(二)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印染行業的管理,督促企業按照規范條件要求,加快技術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產能,規范企業各項管理。經企業自愿申請,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核實推薦,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進行公告。
(三)有關行業協會要宣傳國家產業政策,加強行業指導和行業自律,推進印染行業技術進步,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行業監督、管理工作。
八、附則
(一)本規范條件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地區除外)各類印染企業,具有印染能力的棉紡織、化纖織造、毛紡織、麻紡織、絲綢、色織、針織、服裝等企業。
(二)本規范條件采用的標準或數據如有修訂,從其規定。
(三)本規范條件自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2010年4月11日公布的《印染行業準入條件(2010年修訂版)》(工消費〔2010〕第93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