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即墨市工商局接到舉報稱即墨服裝市場有店鋪銷售商標侵權服裝,根據舉報線索,工商部門突擊檢查時在被舉報的店鋪內查獲了包括服裝、鞋子、書包在內的800件侵權商品,執法人員當場對商標侵權商品進行了查扣,最終銷售商標侵權商品的店主被罰4萬元。
近日,即墨市工商局接到宇旭時裝(上海)有限公司投訴舉報,稱位于即墨服裝市場B區的一家服裝店內銷售侵犯“pawinpaw”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服裝,且該服裝店內銷售的這種商品數量較多。接到舉報后執法人員迅速趕到現場進行查處。
“趕到地點后這家店鋪正在正常營業,我們發現店內確實有銷售‘paw in paw’商標字樣的商品 。”即墨市工商局執法人員介紹這家店鋪名稱叫新東家基地,店內不少商品都帶有該商標字樣,但當執法人員要求店主出具商標使用許可的相關證明或手續時 ,該店并不能拿出有效的文件 。
“經過宇旭時裝(上海)有限公司”打假人員現場鑒定,共發現侵權‘paw in paw’服裝100件 、鞋子400雙、書包300個。”執法人員介紹,涉及到商標侵權的商品總共有800件,商品貨值金額共計34900元。
據執法人員介紹,“paw inpaw ”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及權利人為韓國“株式會社衣戀世界”,該注冊商標在中國的被許可使用人是宇旭時裝(上海)有限公司。“paw inpaw ”系列服飾在市場上有較好的知名度,是一個廣受歡迎的童裝品牌。
而服裝市場店鋪當事人在未經注冊人及權利人授權的情況下,在其銷售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了“pawin paw ”標識,侵犯了“paw inpaw”注冊商標專用權,屬于在同一種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和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侵權商品。當事人在相同產品上使用與“paw in paw”注冊商標相同標識行為,已經構成商標侵權行為。
據了解,經過進一步調查,工商部門對該店鋪經營者依法作出行政處罰4萬元的決定,目前案件已經結案。(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