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瑞安開店的吳先生向溫都熱線88868886(微信號:wd88868886)反映,他與采購批發平臺阿里巴巴(www.1688.com)之間存在合同關系,因對方沒有全面履行合同,導致他網上店鋪的商業信譽和商品銷量下降。他已經向杭州市濱江區法院起訴阿里巴巴。本月初,該法院已經發來民事案件受理通知書,決定3月10日下午2時半開庭審理此案。
42歲的吳先生是四川人,20歲離家打拼,30歲在福建福鼎跟當地的老獵人學打獵。6年前來到瑞安。
他獲準持證賣人工繁育的暹羅鱷
多年前,吳先生在采購批發平臺阿里巴巴網站開店經營野味。2014年7月3日,吳先生獲得國家林業局審批,準予銷售人工繁育的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暹羅鱷和梅花鹿。2014年9月22日,吳先生在阿里巴巴網站訂購了“誠信通”服務,其中一項功能是在該網站指定位置發布商業信息。之后,吳先生的賬戶在該網站陸續發布人工繁育的暹羅鱷的商品信息。
2014年10月3日,吳先生發現發布的人工繁育的暹羅鱷商品信息被刪除,他的賬戶因“發布限售保護物種信息”被扣4分。他十分不解,還專門到杭州的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詢問原因,“他們說我發的這些商品是可以賣的,但對扣分的理由只字不提。”吳先生這樣說。
回到瑞安后,吳先生沒有想到:2014年10月9日、10月12日、10月30日、11月12日,該網站又對吳先生發布的商品信息作了刪除,并對賬戶的誠信分作了扣除,共計28分。
其中10月12日,網站認定吳先生的賬戶“發布重點保護物種信息”,刪除了信息,并一次性扣了12分。次日下午3時許,吳先生收到一條來自阿里巴巴的短信,短信稱吳先生的賬戶存在違規行為,給予警告處罰。
10月30日,因被扣滿24分,吳先生的賬戶被網站限制經營權7天,并受到下架OFFER操作7天的處罰。
昨天,記者查看該網站上吳先生的個人賬戶時,發現資質證書一欄中,國家林業局同意吳先生經營利用梅花鹿和暹羅鱷的行政許可決定書的狀態是“已上網”。吳先生稱,這說明網站已審核通過該決定書,允許他在網站上賣人工繁育的暹羅鱷。
他店鋪的商業信譽和商品銷量下降
吳先生稱,他的店鋪里銷售的已經獲國家林業局與浙江省林業廳審批的品種多達26種,“我花2年多時間,這么多精力,辦的這些證,可阿里巴巴卻不讓賣。”
2014年11月初,吳先生決定狀告阿里巴巴。他的委托律師湯先生表示,該網站的“誠信通”服務實際上是電商服務合同。他認為吳先生與阿里巴巴網站之間為廣告合同關系。按照這種關系,阿里巴巴應當依法全面履行該廣告合同,是阿里巴巴網站沒有全面履行,造成吳先生商業信譽和商品銷量下降,給吳先生造成名譽上和經濟上的損失。
湯先生說:“電子商務這塊的立法還不完善,電子商務法到現在還沒有正式出臺。”他表示,法律的不完善容易為許多的電商糾紛埋下隱患。
他要求阿里巴巴賠償1萬元經濟損失
2014年11月13日,吳先生向杭州市濱江區法院提起訴訟。吳先生說,“我要求阿里巴巴網站向我公開道歉;恢復我的商業信譽。賠償因限權7天造成的經濟損失1萬元。”
本月初,他接到該法院民事案件受理通知書,法院決定立案受理。3月10日下午2時半,該法院將開庭審理此案,并傳喚吳先生到庭。
昨天記者聯系上阿里巴巴客服,對方稱之前接到過吳先生所反映的問題,并已經“交給同事處理”。
除了在阿里巴巴網站上發布產品信息受限,吳先生在淘寶上發布的信息也被刪除。對此,他透露在去年11月底,淘寶工作人員曾向他解釋:“淘寶還在整頓野生動植物這個版塊。因此無論有沒有證,淘寶都暫時不讓新的賣家進來。”
“淘寶的這一說法還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也可以理解。但是我合法的權益一定要爭取。”吳先生這樣說。
律師
告訴你
浙江高策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王青山
野生動物交易
非法與合法僅一線之差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國家鼓勵馴養繁殖野生動物。但又規定,禁止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必須經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單位批準,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準。
也就說,個人可以憑馴養繁殖許可證向政府指定的收購單位,按照規定出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國家林業局也曾發過文件,像果子貍、鱷魚、梅花鹿等幾十種野生動物被批準可進行商業性經營利用和馴養繁殖,但必須依法具有資格,是否列入“馴養繁殖技術成熟”的名錄。事實上,野生動物交易非法與合法僅一線之差,不排除有些養殖場打著正規幌子干非法的勾當,將人工養殖和野外非法買賣混在一起,無法判斷。如違反規定,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為律師個人觀點,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