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不斷的制度震蕩,民營企業正像毛澤東早就看透的一樣,只能“軟弱、動搖和搖擺”。可選擇的生存之道無非是“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或者迎合共舞、舍財求證,或者被動適應、保命留財,最后實在不行,“走為上”,移財移民、海外發展。
馮侖總結,實業救國;將錯就錯,換取利益和安全;被動妥協,委曲求全;遠離是非之地,在一個社會經濟和政治制度急劇變化、政策多變的環境下,過去一百年民營企業家以所有人生智慧可以想到的能夠穿越制度轉移和體制摩擦造成的死亡邏輯的秘訣無外乎這四種方法。
馮侖指出,其實,今天絕大部分民營企業最擔心的并不是有一天政府拿刀架脖子上,強迫交出企業和資產,而是害怕歷史出現驚人的重復:漸漸的國進民退,政府的手越來越長,越來越忙,傳統意識形態強勢回歸,在道德上丑化民營企業和“有錢人”。
“近幾年,陜西的煤業整合,河北的鋼鐵整合,以及房地產領域的去市場化等等,都令人似有歷史再現的恐懼。在強勢而又以法治國(而非依法治國)的政府面前,民營企業家是一群可憐的待宰羔羊,所謂選擇,實際上就是沒有選擇的選擇,維護的只是等待死亡的權利。”
馮侖:面對不斷的制度震蕩,民營企業正像毛澤東早就看透的一樣,只能“軟弱、動搖和搖擺”。可選擇的生存之道無非是“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或者迎合共舞、舍財求證,或者被動適應、保命留財,最后實在不行,“走為上”,移財移民、海外發展。
選擇一:實業救國
第一種選擇,其實不是在今天而是在1895年到1949年。當時的企業家張謇、范旭東、盧作孚、穆藕初等在他們的事業中堅定地踐行著“實業救國”的理念,他們是民國企業家的標桿和樣本,稱為當時企業家效仿和追隨的偶像,為民營企業樹立了學習榜樣。
那時候,實業是工具,救國是他們的社會理想。他們的狀態其實是士紳們對工商世界的一種精神轉型,“這種不是來自古典時代的商人,也不是來自買辦和洋務前輩。這些企業家與他們同時代的知識分子、政治家有著同樣的精神結構,只不過,他們是用企業來作為實現自己社會政治理想的工具”(高超群語)。
拿張謇來說,他對當時清末的腐朽體制絕望,認為“富民強國之本實在于工”,于是走到體制外,下海經商,“舍身喂虎”,“認定吾為中國大清而貶,不為個人私利而貶,庶愿可達而守不喪,自計既決,遂無反顧!敝,他歷盡艱辛,通過辦企業,成功地帶動南通社會經濟全面發展,不僅辦實業,為股東賺錢,堅持民營為主,規范管理,而且大量興辦教育、醫療、慈善等社會事業,一時之盛引來許多效仿者,其中不乏被后世亦奉為楷模的盧作孚和榮氏兄弟。
除此之外,張謇還積極參與社會改革運動,特別是帶領企業家階層組織預備立憲工會,發起三次國會請愿運動,要求開國會、實行君主立憲制,建立責任內閣。辛亥革命后,他還棄商從政,出任孫中山政府的實業總長、袁世凱北洋政府的工商總長與農林總長,“既貫徹官府意圖,又為工商界代言”(馬敏語)。
今天的民營企業中的九二派,或者可以與當年的紳商(亦稱士商)張謇等相類比,在改革開放的大變局中,不僅與同時代的政治家和知識分子有同樣的使命感和精神結構,而且抱有強烈的濟世情懷,創辦實業,參與社會建設,投身公益。問題是今天的現實能否給他們一個不同于張謇和盧作孚的前提與歸宿。
選擇二:將錯就錯,換取利益和安全
第二種選擇,在一黨長期執政、政府無比強大的情況下是一種主動將錯就錯,換取最大安全和最多利益的方法。早在1927年,國民黨立足稍穩,就試圖以黨代商民組織整合獨立的民間企業(商人),之后,它又規定了訓政時期以黨治國六條原則,確定了國民黨一黨專政的訓政體制,商人再次回到傳統中去,人和商會在政治舞臺上的影響力受到很大限制。
1949年共產黨執掌政權,主張“限制、利用、改造”民族資本,最終消滅資本家階級,到1956年僅用一個月時間就迫使民營企業“敲鑼打鼓進入社會主義”,交出企業,稱為無產階級一分子這一時期乃至后來我們看到最典型、甚至最成功的人物是榮毅仁。榮家在1949年前已是中國最大民營企業財團,橫跨紡織、面粉和金融等多個行業,榮毅仁是榮家第二代,留洋歸來,留在大陸見證了共產黨進城和指掌政權的過程。
1956年1月10日,毛澤東對榮毅仁說:“你是大資本家,要帶頭,現在工人階級當家做主了,老板換了。”榮果然主動將企業交給了政府。榮其實早就表態說:“我跟黨是相依為命的。”他還在群眾大會上當眾高聲表白:“社會主義改造對于我失去的是屬于我個人的一些剝削所得,得到的卻是一個人人富裕繁榮強盛的社會主義國家。
對于我,失去的是剝削階級人與人的爾虞我詐和不信任,得到的是作為勞動人民的人與人之間的友愛和信任,這是金錢所不能買到的!睒s毅仁對黨和政府的積極態度得到了回報,他被黨保駕為上海市副市長。公私合營不久,毛澤東又出面保他,不僅免于反右整肅,而且上調北京出任紡織部副部長,文化大革命當中周恩來又奉毛澤東旨意保護他免遭迫害。文革之后,鄧小平請他復出幫政府創辦“中國國際信托公司”,作為改革開放、與世界打交道的商業窗口。
他的態度仍延續他的邏輯,把所有屬于自己的錢財捐給政府,暗中加入共產黨,表面上以董事長名義經營國有企業。這一回他的回報是:政治上被黨安排為國家副主席,當他去世時得以覆蓋中共黨旗;同時,他兒子、榮家第三代榮智健在香港憑借自己努力和中信的便利,大發其財,成為當年的中國首富。
那一時期,緊隨其后的還有北京<DELETEHREF="NULL">同仁堂的老板樂松生等。今天,我們在人大、政協領導名單中可以發現不少民營企業家,在他們身上,無論是語言還是行為方式上,都閃現出當年榮毅仁的身影。
唯一不同的是,他們的企業沒有被逼捐給政府,也沒有公私合營。但愿歷史不要開他們的玩笑,再給他們一次重復1956年故事的機會。顯然,如何用法治的力量保證民營企業家的利益和精神傳承,仍然是“橫亙在中國社會經濟面前的一個繞不過去的話題。這個問題,是下一個30年審視中國經濟的晴雨表,也成為考量中國經濟是否可持續發展以及中國商人命運的重要風向標”(王俞現語)。
選擇三:被動妥協,委曲求全
第三種選擇是被動適應,以不斷地妥協、委屈求全保全已有的即得利益。如果說第二種選擇多表現為少數大型民營企業,那采取被動適應的態度則是絕大多數的中小型民營企業的無奈之舉。
1949年共產黨進城之后,先是提出保護民族資本,然后一步步改變政策,又提出要“限制、利用、改造”,在流通領域統購包銷,通過“五反”打擊民營企業的經濟合法性和道德上的正當性,直到最后強制實行定息、公私合營,到1956年使民營企業徹底被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