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周玲是一名服裝廠負責人,她的企業為當地30多人提供了崗位。談起自己的“蝶變”,周玲說,是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給了她新生。
倒賣次品服裝獲刑
周玲今年30多歲,家住潁上縣。2008年,她應聘到阜陽某服裝生產企業,主要負責財務和產品出入庫。
慢慢地,周玲發現,企業生產服裝時會產生不少次品,這部分次品多數被回收或作為垃圾處理。周玲想,何不拿這些次品發筆財?于是,她把一些還有回收利用價值的次品衣服偷偷拿出去倒賣,共獲利6萬余元。
紙里包不住火,周玲的行為最終敗露,廠方在第一時間報了案。2013年2月初,法院審理后認定周玲犯職務侵占罪,考慮到周玲主動歸還了違法所得,獲得了廠方的原諒,法院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當地司法所助其創業
之后,周玲到潁上縣某鎮接受社區矯正。她情緒低落,終日藏在屋里不敢出門。當地司法所專門安排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對她進行心理疏導,讓她走出低谷。
周玲在服裝廠打工多年,有技術和一定的人脈關系,打算在家辦服裝廠,但苦于廠地難尋、資金短缺遲遲沒有行動。工作人員得知后,為她協調解決了廠房和招收員工問題,幫她籌措了一些資金購買設備。
周玲的服裝廠順利投產。經過一年多的運行,服裝廠目前有工人30多名,工人月平均工資3000元左右。周玲說:“這是我重新做人的開始,是社區矯正給了我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