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7月1日全國海關通關一體化改革在全國范圍內正式開展以來,多項具體改革措施與法律法規相繼推出。僅2018年一年,就大動作頻頻。4月20日,中國檢驗檢疫機構以海關名義正式開展相關檢驗檢疫工作,即所謂的“關檢合并”;11月28日,海關總署同時發布2018年第177號公告(關于公布《海關認證企業標準》的公告)和178號公告(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公告),給企業如何通過海關AEO(經認證經營者)認證和提升海關信用等級進一步明確了方向。
海關報關單作為進出口商品的必要憑證,其填報格式和內容的變化直接影響企業的合規和便利化水平。德勤中國海關和全球貿易咨詢高級經理田耕告訴《中國貿易報》記者,“這次關檢合并為企業通關帶來了極大便利。原來報關、報檢單合計229個,現在貨物申報數據項已精簡到105個。此外,海關對原報關、報檢項目涉及的參數代碼進行梳理,參照國際標準,實現現有參數代碼的標準化。海關還整合了原報關、報檢流程中重復提交的隨附單據和相關單證,形成了統一的隨附單證的提交規范。”
田耕介紹說,海關總署的2018年第177號、178號公告是海關總署237號令,即新版《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的重要配套法規,這兩個公告的重點內容包括:其一,進一步鼓勵主動披露,將之前規定中“5萬元以下罰款”的負面信用記錄行為門檻修改為“50萬元以下罰款”。此舉加大了企業進行主動披露違規行為的激勵機制,進一步體現了海關鼓勵企業守法守信,發現問題主動披露并如實申報的政策理念。其二,融合檢驗檢疫管理規定,新標準將原在檢驗檢疫注冊登記或備案的企業都納入到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實現對檢驗檢疫企業管理的全覆蓋。其三,更新細化認證標準,新版標準針對不同類型的企業制定差異化認證標準,將原來統一的認證標準模式改為“1(通用標準)+N(單項標準)”模式,更加貼近我國企業認證實際。
田耕認為,“此后,作為企業參與國際貿易的黃金通行證,企業獲得或保持AEO認證資格的整體難度將有所提高。比如,對部分標準項目的達標情況提升了通過標準,并不再接受企業就某些未完全達標項目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規范改進再達標的處理,即需要一次性達標。”
田耕指出,“通過過去一年中國海關這些改革措施和法規的變化可以預見,未來的中國海關實施外貿監管的趨勢將會是更加規范化、智能化和信息化。”
對此,田耕為企業貿易合規管理規劃了最佳方案成長圖,建議企業盡快成長為“最佳模式”。最佳模式應包括:日常操作成為行業的基準和標桿,對貿易政策可加以合理的戰略應用,全面合規以使企業獲得更強競爭力,有效整合以提高效率,給關鍵業務部門提供強力支持,采用技術尖端的GTM(國際貿易管理)系統,與供應商、第三方物流公司及政府或其代理機構實現完全的電子化數據交換,對特殊情況擁有較強的預警和處置能力。
田耕認為,企業應更加重視提升外貿管理水平的路徑和手段,包括進行信息化系統的升級改造,對內部操作程序進行審核,安排海關及貿易安全培訓,對供應鏈安排進行合理規劃,開展對于出口管制的專項合規核查等,其中利用信息化建設進行整體水平提升的意識和實踐尤為關鍵。
消息來源:中國貿易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