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檢驗檢疫工作人員對其進行抽樣送檢后發現,其里料水萃取液的pH值為7.6,且復檢時達到8.6,不符合《GB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中對A類服裝即嬰幼兒紡織產品的要求(pH值4~7.5)。
pH值是反映服裝面料酸堿度的一項指標。穿著pH值不合格的紡織品,可能會對皮膚產生刺激,嚴重者可導致皮膚過敏、刺激性皮炎或接觸性皮炎。服裝出現pH值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生產商安全意識不強,沒有對面料pH值進行檢測,購買不合格面料進行生產;二是生產商在印染、磨毛等階段使用較多化學物質,導致服裝pH值不合格;三是生產商為降低成本,忽略產品質量,疏于產品質量控制。
據統計,2015年上半年,深圳口岸共進口服裝17083款、貨值3377萬美元,檢驗檢疫部門監管檢出2702款進口服裝不合格,檢驗不合格率為15.82%,同比提高11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