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統計處公布2016年1月份的消費物價指數。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2016年1月份整體消費物價與2015年同月比較,上升2.7%,較2015年12月份的相應升幅(2.5%)為高。
在各類消費項目中,價格在2016年1月份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為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中上升4.8%及在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上升5.0%),外出用膳(分別上升4.1%及4.2%),住屋(分別上升3.8%及3.5%),雜項服務(分別上升1.8%及1.5%),交通(分別上升1.2%及1.9%),淤酒(分別上升0.7%及0.6%)和雜項物品(分別上升0.4%及1.0%)。
另一方面,價格在2016年1月份錄得按年跌幅的類別為耐用物品(在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中下跌5.3%及在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下跌4.8%)和衣,履(分別下跌2.5%及4.0%)。
至于電力、燃氣及水方面,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2015年同期下跌0.2%,但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上升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