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法院審理了一起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案件,因當事人方某犯罪未遂,最終法院判決方某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0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38歲的方某在烏魯木齊市后泉街經營一家服裝批發店,原本只銷售內衣,2014年3月,方某來商貿城進貨時,看到了一些“品牌”運動服的進貨價十分低廉,即便是按照標簽價格打折銷售也能有豐厚的利潤。于是便購入大批量“品牌”運動服放在自家批發店內,準備銷售。
同年4月19日,經人舉報,公安機關在方某的服裝店內現場查獲大批假冒阿迪達斯、耐克、狼爪等品牌服裝7251件,總價值人民幣216090元。隨后,方某被天山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3月14日11時30分許,方某被法警帶入法庭,身高1米58扎著馬尾辮的她,腳上還穿著一雙假阿迪達斯的鞋子。
據方某交代,這些假冒品牌服裝進貨價每件20至40元不等,而吊牌價格則是300元至500元不等,方某本來“準備每件加2-5元后就出售”。
最終,天山區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方某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而予以銷售,涉案金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最終法院依法判決方某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0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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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假售假刑事案女性犯罪較突出
自2011年至2016年3月14日,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法院共受理制假、售假類刑事案件79件,被提起公訴的被告人101人,除兩起公訴機關撤回起訴外,有99名被告人受到刑事處罰,其中被單處罰金者9人,被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實刑者28人,使用緩刑者62人。而受罰最高者獲刑有期徒刑5年。
據了解,79起案件共涉及六個罪名,其中,占比最高的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共計34案40人,而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僅1案3人。
天山區法院刑庭副庭長劉文欣分析說:“在此類案件中,女性犯罪較為突出,101名被告人中女性33人,約占1/3。同期全部刑事案件中,女性犯罪的占比不足15%,這說明制假、售假類刑事案件中女性犯罪相對嚴重。”劉文欣說,這是因為制假、售假產品并非暴力性犯罪,且不需要較高的專業技能,符合女性犯罪隱蔽化特征;加之女性從事商品銷售的人員較多,且有部分人系幫助他人制假、售假,還有一些案件屬于家族共同犯罪,女性成員易參與其中。
記者了解到,在99名被告人中只有28人被處以監禁刑,不足全部人數的1/3。對此,劉文欣解釋說,這主要是由犯罪情節所決定的,首先,在絕大多數案件中,查獲的假冒偽劣產品尚未售出,屬于犯罪未遂,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其次,不少案件系多人共同實施犯罪,對于被認定為從犯的被告人依法應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再則,對很多涉案金額不大且認罪態度較好的被告人,法院依法宣告緩刑,并處罰金,這也體現了對輕緩的謀財型犯罪重在經濟處罰的政策精神。(亞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