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貿工部頃于近日之官方公報公佈,接受該國業者Egyptian Indian Polyester公司申請,針對進口之「聚對苯二甲酸乙烯酯(PET)」產品(稅則號列3907.60)展開防衛措施調查,依據該國官方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就進口數量統計,埃及PET產品前5大進口來源國依次為:中國大陸、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印度、臺灣以及阿曼。
依據我國財政部關務署統計,我國2012至2014年輸銷埃及之「聚對苯二甲酸乙烯酯」出口金額分別為4,556萬、2,647萬及1,716萬美元,占我國對全球出口該項產品總金額的3.68%、2.34%及1.76%。貿易局表示將持續關注本案發展,并與全國工業總會以及臺灣區人造纖維製造同業公會等公協會保持密切聯繫,以提供業者必要之協助。
埃及為非洲地區重要經濟大國,且內需市場廣大,經濟部將其列為本(2015)年重點出口拓銷國家。2014年我國出口埃及達7.64億美元,為我國第32大出口市場及在非洲地區第2大出口市場。本(2015)年經濟部及外貿協會協助廠商籌組「東南非共同市場拓銷團」及「西北非利基市場拓銷團」赴埃及拓銷,并于本(2015)年12月于開羅ICT展設置臺灣精品館及辦理新產品國際記者會,以協助業者積極拓銷埃及市場。
另為因應國際間越來越頻繁的貿易救濟趨勢(包括防衛措施及反傾銷等),貿易局已委託全國工業總會擴大辦理協助業者瞭解傾銷認定的標準,以及各主要國家的應訴程序,避免遭傾銷控訴或不利的判決。貿易局對于廠商應訴之律師、會計師費用,及其后的行政復查和反傾銷命令滿5年的落日復查等提供業者應訴經費補助,業者可透過所屬公會向貿易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