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已宣布法院命令對四家零售商作出處分開出130萬美元的罰款,以了結針對渠等不實標示標簽和廣告宣傳嫘縈(rayon)產品是竹制品的指控。
FTC稱,該等零售商誤導宣稱竹子經過化學加工過程成嫘縈即為“竹纖維”,盡管在2010年FTC發函警告該等企業,警告其將嫘縈紡織品標示為竹纖維制品的行為,并提及以往將嫘縈產品標示為竹纖維制品具欺騙性的市場行銷行為的訴訟案件,但該4家零售商仍繼續其違法行為。每家公司將需繳交介于15萬到50萬美金的罰款。
FTC亦發函其他零售商,吁請他們注意檢查自己的庫存,以確保嫘縈紡織品適當標示標簽和廣告宣傳。FTC已提供有關如何正確標示和廣告宣傳以竹子為原料生產嫘縈紡織品的資訊,以及教育消費者有關所謂竹制布料的出版品,該出版品清楚指出,除非產品是直接以竹纖維制造,否則不能標示或宣稱為竹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