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市民李女士很是郁悶,一年前她將房子通過中介租給了一名房客。沒想到一年后合同到期,李女士上門去收房費時,不僅找不到房客,臥室里面的兩張床墊也不翼而飛了。更可氣的是,事后房客竟在電話里對李女士放話:“床墊是我拿的,要告你就去告吧!”
市民李女士在水文巷秦海大廈有一套房子閑置,2014年初,她通過一家房屋中介機構將這套房子租給了一名姓宋的房客,租房合同為1年,房租每月1800元,附加1個月房租為押金。今年1月,李女士與房客宋先生的合同已到期,隨后她先是電話聯系索要房費,見宋先生遲遲不愿支付,她便在下班之后來到房子找宋先生。結果房門始終無法敲開,這時一位鄰居告訴李女士,幾天前,他看見這間房子的住戶好像在搬家。得知這一情況,李女士立即找來了開鎖公司。
房門打開后,眼前的一幕讓李女士驚呆了,室內地板上落著厚厚的灰塵,兩張床上的床墊不翼而飛,顯然是房客搬走的。不僅如此,李女士租房前給房客留的2000多方天然氣,對方用了800多方天然氣也沒有給她付錢。“我只收了他1800元押金,他拿了我兩張新床墊加上天然氣費,我還賠了好幾千元。”李女士說,由于一時聯系不上房客宋先生,她只好找到當初的房屋中介,經過中介聯系宋先生終于接了電話,接下來發生的事情,讓李女士更來氣。對方竟然在電話里對李女士放出這樣的話來:“床墊是我拿的,要告你就去告吧!”
李女士說,當初在中介簽合同時,留了房客宋先生的身份證復印件,但沒有記下對方的工作單位。
記者撥打了房客宋先生的電話,得知是記者,對方在電話里是這樣說的:“你少管,她要告就讓她去告。”李女士說,現在她準備去派出所報案。
民警提醒,房東與房客簽訂租房協議時,房東要將承租人身份證復印件留存,并詳細了解租房人的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若只管收錢,不管租房的是什么人,一旦產生糾紛,就很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