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江蘇省消協舉行的“嬰幼兒服裝比較試驗報告”發布會上驚現蹊蹺一幕:由江蘇省紡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提供的質檢報告,被現場記者發現是“自擺烏龍”。
據江蘇省消協消費指導部季向農主任介紹,“六一”兒童節前夕,省消協聯合鹽城市消協就“0-36個月段的嬰幼兒服裝”開展商品質量比較試驗。由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從南京、鹽城兩地的商場、超市、大市場購買20個批次的服裝樣品,委托省紡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進行質量檢測。報告顯示,“所檢指標全部符合國家標準的有16個批次,有4個批次的產品部分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
不過,記者發現,在“嬰幼兒服裝比較試驗匯總表”中,被認為“全部符合國家標準”的“paw in paw”兒童針織休閑服(產地山東濟寧)、青島純甄輕工業品有限公司生產的“TWIN KIDS”休閑褲、上海逢世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費?凱思”短袖Polo衫、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生產的“Snoopy baby”針織短袖套裝等服裝,依據的均是國標B類要求。而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11年1月發布、2012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GB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0-36個月段的嬰幼兒服裝“應符合A類要求”。
記者了解到,A類與B類相比,要求嚴格了許多。以“甲醛含量”為例,A類要求≤20毫克/公斤,而B類要求≤75毫克/公斤。此次檢測的“費·凱思”短袖Polo衫甲醛含量為35毫克/公斤,按B類要求被判為合格;但若按A類要求,則明顯為不合格產品。
面對記者的質疑,江蘇省消協工作人員立刻致電省紡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但得到的答復是“需等待授權回答”。記者隨后聯系到該研究院一位陳姓工程師。她表示,按照新國標要求,0-36個月的嬰幼兒服裝確實應當執行A類標準。
江蘇省消協同志揣測,部分樣品吊牌上沒有注明“嬰幼兒產品”或具體月齡,只標了身高,“也許3歲以上孩童也能穿,從而可執行B類要求”?但記者從陳姓工程師處獲悉,依常規,標明100厘米以內即可認定為0-36個月的嬰幼兒服裝,而此次檢測的“費?凱思”短袖Polo衫標注為90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