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盤格用于 LV 的皮具、鞋包單品,LV 集團還擁有專門的團隊在預防和處理仿冒制品。Sharon Daboul 還補充道:“品牌商標必須具有鮮明的特征,一旦成為市場中普遍存在的元素,就會失去奢侈品的品牌價值。”
近日,歐盟德國法院判決取消了 Louis Vuitton 的兩個標志性商標:棕米色棋盤格和黑灰色棋盤格。前者注冊于 1998 年 8 月 27 日,常用于丹麥、葡萄牙、芬蘭、瑞典等國家,后者注冊于 2008 年 11 月 21 日,常用于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波蘭、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和保加利亞等國家。這次的案件由德國著名零售品牌 Nanu-Nana 于 2009 年發起,因為第三方可以申請取消商標的初始注冊者。
歐盟德國法院給出的理由為“商標過于簡單,缺乏顯著特征”。知名專業知識產權律所 EIP 倫敦公司 EIP Europe LLP 律師 Sharon Daboul 評論說:“這表示著 LV 即將失去保護其標志性圖案被競爭對手和山寨廠商使用的危機”。棋盤格用于 LV 的皮具、鞋包單品,LV 集團還擁有專門的團隊在預防和處理仿冒制品。Sharon Daboul 還補充道:“品牌商標必須具有鮮明的特征,一旦成為市場中普遍存在的元素,就會失去奢侈品的品牌價值。”
法院表示 LV 若想勝訴必須證明,在每一個歐盟國家的消費者在看到棋盤格時都能立馬聯想到 LV,但這顯然并沒有成功。法院認為這只是一個普通市民日常生活中的圖案,而非一個有天然“貿易”屬性的標志。LV 曾表示品牌使用的棋盤格是“特殊而復雜的”,但法院對此說法已駁回。對此,Taylor Wessing 負責時尚和奢侈品的 Jason Rawkins 評價說:“我懷疑這不會是最終的結局,LV 不會就此善罷甘休。”
2013 年,Burberry 在中國市場也遭遇過類似境況,因被其他公司申請注銷,而遭到中國國家商標局取消,品牌還在進行上訴。較為成功的案例為 Christian Louboutin 的紅底鞋案,2012 年品牌控 YSL 侵犯其紅底鞋商標權(紅底鞋商標在 2008 年注冊),法院當時稱“最好不要將單一顏色用作注冊商標”而將其駁回,但最后在上訴后獲勝。
話說回來,LV 最近的日子都不算好過,《金融時報》一周前剛發布報告表示 LV 在中國市場已經日漸式微。報告指出,中國一線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中只有 18.8% 的受訪者表示 LV 是他們購買奢侈品的首選,而在二三線城市這個數字則為 38.8%。雖然 LV 依然是中國最流行的奢侈品牌之一,但在一線城市,Prada 的風頭早已超過 L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