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式為以下幾種:(簽約交付均為50%,含定金):
一、全額一次性付清
二、50%的銀行按揭付款
備注:1、市場可給予商鋪抵押貸款
2、政府大力扶持,可給予前兩年免稅,后三年減半的稅收優惠政策
商鋪使用權出讓預定合同
出讓人(以下簡稱甲方):杭州瑞紡聯合投資有限公司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商鋪使用權出讓依據
出讓人以合作方式取得位于杭州市德勝路月雅路交叉口中國輕紡城—杭州瑞紡聯合市場(暫定名,以下簡稱為瑞紡聯合市場)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并以該土地使用權為基礎開發建設瑞紡聯合市場項目。瑞紡聯合市場項目立項批準文號:2008年4月15日浙江省軍區農副業基地《關于杭州瑞紡聯合市場設計方案的批復》。
瑞紡聯合市場的首期土地使用權期限自2007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第二條 預定商鋪的基本情況
受讓人購買的商鋪使用權(以下簡稱為該商鋪)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瑞紡聯合市場項目中交易區的商鋪,具體如下表:
樓層 |
區位 |
號碼 |
套內建筑面積(M2) |
單價(萬元)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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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商鋪因土地使用權為合作性質,而不能辦理產權登記。商鋪的建筑結構為框架結構。
受讓人通過本合同所獲得的商鋪使用權的實際可用期限自2009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第三條 價款
出讓人與受讓人約定,受讓人受讓本合同第二條指向之商鋪使用權的總價款為(人民幣)零億 仟 百 拾 萬元整。
第四條 定金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零 仟 百 拾 萬元整。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的定金(不計息)可抵作商鋪使用權價款;如果因甲方原因不能簽訂《商鋪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簽訂《商鋪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則甲方沒收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
第五條 商鋪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訂立
在本合同第一條列示之項目的商鋪使用權開始出讓,且甲方已經與第三人簽訂了首份《商鋪使用權出讓合同》后30天內,甲方應當通知乙方簽訂具體的《商鋪使用權出讓合同》。
如果在本合同簽訂時,本合同第一條列式之項目的商鋪使用權已經開始出讓的,則在本合同訂立后30天內,甲方應當通知乙方簽訂具體的《商鋪使用權出讓合同》。
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簽訂具體的《商鋪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通知后30天內,應當與甲方簽訂具體的《商鋪使用權出讓合同》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述期限內簽訂具體的《商鋪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除有特殊情況外,則視為因甲方或乙方原因不能簽訂具體的《商鋪使用權出讓合同》。
第六條 其他
1、 本合同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定決定;協商不成時由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2、 本合同標題僅為閱讀方便,并無特定含義。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可簽訂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執二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