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2020年第五號公告,文件稱:為保障紡織企業用棉需要,經研究決定,今年發放一定數量的棉花關稅配額外優惠關稅稅率進口配額(簡稱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
而對比去年,同樣內容的文件可以看出,2020年受疫情影響,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的發放量、申請標準等幾大重要內容均有所變化,值得廣大用棉紡企關注。
國家發改委發布第五號公告的時間為8月31日,而去年發布公告的時間是4月12日。 整整晚了近五個月,這其中自然離不開今年疫情的影響。 2020年公告稱:“申請企業于2020年9月1日至15日向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委托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提交申請材料。”2019年的配額申請時間為4月15日至29日,但申請期限較之往年沒有變化,依舊是半個月。 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一直以來都受到廣大用棉企業的關注,且常年以來配額量變化并不大。 2020年公告稱:“本次發放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數量為40萬噸,全部為非國營貿易配額。”而2019年,這一數量為80萬噸。 盡管發放量縮水一半。但,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的40萬噸,公告規定限定用于“加工貿易方式進口”,而2019年的配額分配原則則稱“不區分一般貿易和加工貿易。國家發展改革委授權機構向獲得配額的申請者發放《關稅配額外優惠關稅稅率進口棉花配額證》時,由企業自主選擇確定貿易方式。” 棉花滑準稅配額的申領條件一直以來變化并不大,而且大部分是一些棉紡紗線企業,值得關注的是,今年公告將申領企業的條件增加了一條關于無紡布企業的產能限定。 2020年公告稱:申領企業在滿足基本條件的前提下,還必須符合以下所列條件之一:(一)紡紗設備(自有)5萬錠及以上的棉紡企業;(二)全棉水刺非織造布年產能(自有)8000噸及以上的企業(水刺機設備幅寬小于或等于3米的生產線產能認定為2000噸,幅寬大于3米的生產線產能認定為4000噸)。 2019年規定,申領者在滿足基本條件的前提下,還必須為紡紗設備(自有)5萬錠及以上的棉紡企業,且只有這一條。 當下正值新棉上市倒計時的時刻,棉花滑準稅配額的發放再次將紡織原料市場點燃。回顧之前儲備棉成交火爆的市場,2020年受疫情影響,中國棉紡織企業著實承受著非比尋常的壓力,而之后是否還會增加配額,恐怕短期內還難以得到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公 告 2020年 第5號 為保障紡織企業用棉需要,經研究決定,今年發放一定數量的棉花關稅配額外優惠關稅稅率進口配額(簡稱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現將配額數量、申請條件等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配額數量 本次發放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數量為40萬噸,全部為非國營貿易配額,且限定用于加工貿易方式進口。 二、申請條件 2020年8月1日前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納稅記錄和誠信情況;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嚴重失信名單。 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申請企業還必須符合以下所列條件之一: (一)紡紗設備(自有)5萬錠及以上的棉紡企業; (二)全棉水刺非織造布年產能(自有)8000噸及以上的企業(水刺機設備幅寬小于或等于3米的生產線產能認定為2000噸,幅寬大于3米的生產線產能認定為4000噸)。 三、申請材料 (一)2020年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申請表,電子版可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http://www.ndrc.gov.cn)下載。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2020年棉紗、棉布等棉制品的銷售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一張。 四、分配原則 根據申請者的實際生產經營能力(包括歷史進口實績、加工能力、經營情況等)和其他相關商業標準進行分配。 五、申請時限 (一)申請企業于2020年9月1日至15日向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委托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提交申請材料。 (二)各委托機構于2020年9月20日前將企業申請材料送達國家發展改革委(政務服務大廳),并抄報商務部,同時將申請表中所包含的信息上傳至重要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系統。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適時下達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 六、信息公示 (一)為方便公眾協助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申請企業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在官方網站上對申請企業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和舉報意見提交方式將在公示時一并規定)。 (二)公示期內,任何主體均可就所公示信息的真實性進行舉報。經確認申請材料不屬實的,取消被舉報申請企業的申請資格。 七、其他規則 (一)企業對其提交申請材料和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對虛假申報或拒不履行其在申請表中所作承諾的失信企業,有關部門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相應懲戒措施。 (二)企業通過使用獲得的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進口的棉花由本企業加工經營,不得轉賣。 (三)獲得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的企業要積極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及其委托機構組織開展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申請、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及時如實提供檢查所需資料數據。 (四)對虛假填報申請表、偽造有關資料騙取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以及未按規定開展進口業務的,將收繳其配額證,并依規限制其今后申請棉花進口關稅配額和滑準稅配額。 (五)對偽造、變造或者買賣《關稅配額外優惠關稅稅率進口棉花配額證》的企業,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