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吳先生來到平湖市市場監管局新埭分局,手里還揣著一件挺“潮”的羽絨服。工作人員細問后得知,他原來是要舉報他人仿冒其已經停產的服裝商標!可仿冒者為何要仿冒一個不是名牌的品牌?
這事還要從吳先生的工作說起。吳先生是新埭鎮轄區內一家服裝加工企業的老板。早先,他的服裝加工生意,就做得有聲有色。目光長遠的他,在2013年向國家商標總局申請并成功注冊了“Mohanshi”商標。但隨著訂單量減少,成本增加,近年來,吳先生的企業并不景氣。限于缺少先進的品牌運營手段及理念,“Mohanshi”商標也并未成功打開市場渠道。
可吳先生手上這件從第三方網店購買到的羽絨服,領標、吊牌等處均印制了“Mohanshi”商標。也就是說,這是一件未得到其企業授權許可而擅自使用該商標的侵權服裝。吳先生說,該款式的服裝其企業并不生產,那肯定是“貼牌”的假貨。可仿冒者為何不仿名牌,而要仿冒一個已停產的品牌?帶著疑惑,分局執法人員與吳先生一同前往經營這件侵權服裝商家的發貨地。
通過突擊檢查,吳先生提供的地點為一服裝網店的經營地,網店經營者為王某。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了四款共計近千件羽絨服在領標、吊牌等處印制了“Mohanshi”商標。執法人員要求王某提供其所售帶有“Mohanshi”商標服裝的合法來源,王某卻說衣服都是收庫存來的,無法提供有效憑證證明來源。經商標權利人現場鑒定,上述四款近千件帶“Mohanshi”商標的羽絨服,因涉嫌商標侵權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現場扣押,并對此進行了立案調查。
由于涉案近千件侵權服裝的貨值金額已達20余萬元,超過刑事立案的追訴標準。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將該案移送至平湖市公安局處理。經公安補充調查,因缺少主觀故意性,該案被交還市場監管部門,追究王某行政違法責任。
此案與以往查辦侵權國際大牌、馳名商標的案件有所不同,“Mohanshi”商標在市場上并不多見也并不馳名,其品牌附加值并不高,王某因缺乏法律觀念,僅認為“Mohanshi”商標好看,就委托第三方加工企業制作了這批服裝,準備在旺季進行銷售。平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通過新證據的補充后,完成了該案的調查,一起保護本地轄區企業商標的商標侵權案件也即將辦理終結。
市場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此案可以看出,不光國際一線大牌需要執法部門嚴厲打擊商標侵權的對象,本土新興品牌更加需要監管部門進行強有力維護與支持。“優化營商環境”,以“放”為基礎,以“服”為關鍵,以“管”為內涵,三者相輔相成,才能激發市場活力、增強內生動力、釋放內需潛力,才能使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