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阿根廷生產部在阿根廷《官方公報》發布第E777/2016號決議,對原產自中國、巴西和秘魯的含羊毛織物作出反傾銷初裁,建議對中國、巴西和秘魯涉案產品以商品離岸價為基礎計征稅率分別為154%、18%和4%的臨時從價反傾銷稅。涉案產品的南共市海關編碼為5112.11.00、5112.19.10、5112.20.10、5112.30.10、5112.90.00 和5515.13.00。決議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個月。
本案于2016年6月立案,涉案金額26萬美金。因涉案金額較少,無企業應訴。
根據商務部貿易救濟局消息,阿根廷自12月以來已對八個中國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請紡織服裝企業注意對阿有序出口,規避貿易摩擦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