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檢驗檢疫部門獲悉,截止2016年11月底,天津空港檢驗檢疫局累計檢驗進口服裝380余批,發現40批存在標簽標識不合格情況。其中37批因中文標簽標識不全或有誤,不符合GB5296.4《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說明》的相關要求判定不合格;3批因成分檢測結果和實際標注的成分信息不符,涉嫌欺詐,判定不合格。
按照規定,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服裝,需要按照GB5296.4-2012的要求,加貼中文標簽標識,保證消費者對產品的名稱、規格、成分、洗護方法、所用標準、進口商等商品信息的全面了解,以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若無中文標簽標識,可能會給消費者帶來很多不必要的損失,例如會不明白如何清洗衣服,錯誤的清洗方法會影響服裝的質量,從而造成消費者的經濟損失等。因此在檢驗進口服裝時,檢查是否加貼中文標簽標識是很重要的一項。如未加貼,則要求企業整改加貼后,方可銷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