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品采集
青島市消保委依據商品比較試驗工作要求,由消保委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身份,按照實際購買程序,從麥凱樂(青島)百貨總店有限公司、青島永旺東泰商業有限公司(東部佳世客)、青島海信東海商貿有限公司(海信廣場)、青島麗達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青島維客集團嶗山百貨有限公司、青島市市南區貝嬰兒童用品專賣店江西路店、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業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颯拉商業(上海)有限公司青島百麗廣場分公司、青島北方國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樂友青島徐州路店、青島利客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購物中心共計11家商場、超市及專賣店,購買了25個批次樣品,涉及23個品牌,價格從38元到1619.1元不等。
二、試驗委托
比較試驗委托國家生態紡織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依據GB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A類、FZ/T73025-2013《嬰幼兒針織服飾》、FZ/T73020-2012《針織休閑服裝》、FZ/T73032-2009《針織牛仔服裝》、FZ/T81014-2008《嬰幼兒服裝》對樣品的纖維成分含量、標識、色牢度、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等10項指標進行了檢驗。
三、測試結果
(一)部分樣品纖維含量名不副實
纖維成分含量是產品使用原料的情況說明,是服裝的主要品質指標,也是消費者了解選購服裝材料和性能的主要依據。本次比較試驗中有四個樣品纖維含量標注值與實測值之差超出了國家標準要求。其中北京啟迪致遠嬰童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歌瑞凱兒牌女童簡潔素色打底褲、青島元成富纖維有限公司生產的allo&lugh牌T/R夾克、尼特浦藍娜(上海)商貿有限公司代理的KP牌褲子三個樣品的氨綸含量實測值均低于標注值,且相差較大;廣州卓維服飾有限公司生產的卓維樂牌圓領短袖針織衫樣品面料中含棉量低于標注值,錦綸含量高于標注值。
纖維含量標注是關乎消費者能否明明白白消費以及企業誠信的問題。纖維含量作為企業向消費者做出的承諾和明示擔保,必須正確標注。雖然大部分情況下,纖維含量不會嚴重影響產品的外觀和穿著,但產品原料成分的優劣和多寡,是決定產品價格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個別樣品PH值偏高
PH值反映的是酸堿度。紡織品的pH值超標,會破壞人體皮膚表面弱酸性環境,引起瘙癢,并使皮膚容易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甚至引發皮炎等癥狀。嬰幼兒皮膚嬌嫩,偏酸偏堿都會給肌膚帶來不適。國家標準要求PH值在4.0-7.5之間,本次檢測結果中,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生產的史努比牌針織短袖上衣樣品的PH值為8.3,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
(三)個別樣品耐摩擦色牢度數值過低
色牢度是指紡織品的顏色對在加工和使用過程中各種作用的抵抗力,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漬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色牢度差的產品在穿著過程中會造成脫落褪色,脫落的染料分子以及伴隨的重金屬離子等有可能會通過皮膚被人體吸收而危害健康。同時,也可能會在穿著或洗滌過程沾染其他衣物。本次比較試驗中,阿迪達斯體育(中國)有限公司銷售的adidas男嬰套裝,樣品的耐摩擦色牢度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
(四)部分樣品使用說明標注不規范
產品標識是生產企業向消費者明示本產品的正確信息及安全使用產品的說明,用于識別產品及其質量、體現產品特征、反映產品特殊性和使用方法。北京佰特瑞德商貿有限公司代理的亞卡迪牌褲子、東莞市小豬班納服飾有限公司生產的小豬班納牌童裝、上海三苑宜友商貿有限公司代理的SAMBEDE牌肩開背心裙+內褲,樣品存在產品執行標準標注不規范、產品號型標注不規范等問題。
(五)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檢測結果不錯
甲醛是一種無色、具有刺激性且易溶于水的氣體。甲醛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嗅覺異常、刺激、過敏,肺功能異常,免疫功能異常等方面。在所有接觸者中,兒童和孕婦對甲醛尤為敏感且危害更大,因此,國家標準對甲醛含量有著嚴格的限制。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如果與人體長期接觸,會使人體細胞發生變異而誘發癌癥或引起過敏,對人體產生危害。
本次比較試驗購買的25件樣品的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檢驗結果全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中國消費者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