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進口紡織品違規使用有機標識,在廣東被退運
2016-10-12 07:40:22 來源:全球紡織網
據悉,中山檢驗檢疫局查驗人員在對某公司申報進口的嬰兒圍兜、方巾和襪子等紡織產品進行查驗時,發現貨物在產品及標簽上標注含有“100%有機棉”、“ORGANIC”等字樣和圖形。但企業不能提供中國有機產品認證證書、有機產品銷售證等證明材料。根據我國《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規定,該產品不得作為有機產品進口和銷售。中山檢驗檢疫局依照有關規定,對該批貨物進行退運處理。這是中山口岸首次發現并查處不符合我國有機產品認證要求的進口有機產品。
根據我國《有機產品》國家標準(GB/T19630-2011)規定,有機產品是指生產、加工、銷售過程符合該標準的供人類消費、動物食用的產品。有機產品生產過程中不得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生長調節劑、飼料添加劑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產物。根據我國于2014年實施的《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的規定,未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產品,不得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及標簽上標注"有機產品"、"有機轉換產品"("ORGANIC"、"CONVERSIONTOORGANIC")等其他誤導公眾的文字表述。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費者對產品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產品作為高品質的代表也越來越受到民眾的青睞,在利益的驅動下,市場上虛假認證和違反有關認證要求的事件時有發生。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有機產品時,可觀察貨物包裝上是否標注“有機”、“ORGANIC”字樣,或根據17位有機碼登錄國家認監委網站中國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food.cnca.cn)查詢。如發現假冒有機產品,可通過以下三種方法可以投訴和舉報:一是向認證機構進行投訴;二是拔打12365向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舉報;三是向國家認監委進行投訴舉報。(金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