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區環保局執法人員夜間突查生物質鍋爐使用企業,查獲錢清一印染企業有用煤行為,給予了20萬元最高額罰款和停產整治處罰。
“這是我區開展印染產業整治提升‘亮劍’行動以來,最嚴厲罰單。”昨日上午,區環保局召集仍在使用生物質鍋爐的42家邊生產邊整治的印染企業,開通報會,會上明確要求:具備天然氣或中溫中壓蒸汽條件的邊生產邊整治印染企業,必須淘汰現有的生物質鍋爐,否則不予驗收。
為改善大氣環境,早在2013年我區啟動印染企業等行業“煤改氣”改造工程,到去年年底基本完成。其中,因不具備天然氣或中溫中壓蒸汽通氣等硬件條 件的企業,允許臨時采用生物質鍋爐替代,但當時企業明確承諾:“具備天然氣或中溫中壓蒸汽通氣條件后,將無條件淘汰生物質鍋爐。”
目前,我區天然氣及中溫中壓蒸汽管網鋪設已基本完善,不少印染企業主動淘汰生物質鍋爐,使用天然氣或中溫中壓蒸汽等清潔能源,但同時仍有部分企業考慮能源及改造成本,即使已具備通氣條件仍遲遲不肯淘汰臨時替代的生物質鍋爐。通報會上強調:這些企業必須淘汰生物質鍋爐,否則將承擔“不予驗收”后果。(紹興縣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