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3歲的程某曾是某軍工企業的職工,案發前擔任武漢某紡織制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安民警在一次例行檢查時,在該公司廠房查獲07式武警士兵春秋常服220套、07式武警短袖夏常服上衣100套、07式武警長袖夏常服上衣20套、07式陸軍女軍官春秋常服30套等物品。經武漢市軍服管理領導小組軍服鑒定中心鑒定,上述物品均為軍服仿制品。
據介紹,武裝部隊制式服裝的生產、銷售、使用都有嚴格的法律規定,非法生產武裝部隊制式服裝侵害了武裝部隊正常管理活動和聲譽,不法分子會利用假冒軍服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非法生產、買賣成套制式服裝三十套以上,或非成套制式服裝一百件以上的,應當認定“情節嚴重”。(楚天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