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山市消委會公布了今年在流通領域床上用品比較試驗結果,樣品涵蓋中山市區8家商場共17個批次產品,其中7批次不符合標準要求。目前,問題商品已下架。
昨日市消委會通報,此次比較試驗樣品產地涉及14個廠家的產品。樣品共17批次,7批次不符合標準要求,不合格商品發現率為41.2%。其中床單、被套、配套床上用品共11批次,5批次不符合標準要求,不合格商品發現率為45 .5%;被芯6批次,2批次不符合標準要求,不合格商品發現率為33.3%。據中山市消委會消費指導部主任張泳權介紹,“檢測結果表明,不達標項目主要集中在產品內在質量的纖維含量標注和色牢度兩個指標上”。
據中山市消委會通報稱,絕大部分經銷商和生產廠家在收到比較試驗通知書后即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對不符合標準項目的產品進行了下架處理、不再銷售;對生產中產品進行全面自查,防止類似情況出現。
[問題]
纖維含量與標稱不符
據張泳權介紹,纖維成分含量是紡織產品的重要品質指標之一,本次比較試驗有3批次商品纖維含量標注不達標。其中1次被芯的填充物明示值與實測值相差較大,標稱為羊毛60%、聚酯纖維40%,實測為羊毛19.5%、聚酯纖維80.5%,實測值不到標稱值的三分之一。
5批次產品易掉色
據通報,本次比較試驗中有5個批次商品色牢度出現問題。據張泳權介紹,耐光色牢度不達標的產品,經過一定時間的光照顏色會明顯變化,影響美觀。耐洗色牢度和耐摩擦色牢度不達標的商品在洗滌和使用過程中染料容易脫落、褪色,且脫落的染料分子可能通過皮膚被人體吸收而危害健康。(南方都市報)